第七十八章 天降正義

作者︰勝過所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清瑤最近還真沒關注馬家村的事,她還是一大早上馬三娘的弟弟馬小四兒跑來求救,她才知道了這件事。

馬小四一大早上來到王家莊,跪在地上就開始哭,抽抽噎噎的話不成句。

清瑤看著他比自己還大三四歲的樣子,卻只知道哭,光說他爹出了事兒,但是半天說不到重點,不禁兒煩躁的皺了眉頭。

「閉嘴,別哭了,趕緊說事。」

馬小四害怕地縮了縮脖子,這一緊張,話更不利索了。

給清瑤氣的,既然是人命關天的事,舍近取遠的不去趙家鎮而是跑到趙家村。

正常步行的速度約為  公里每小時,普通人快步走可以達到 7 公里每小時,馬家村到趙家村要走四個小時。

如果馬三光真的有危及生命的危險,現在過去再走四個來小時,妥妥的人已經涼了……

再說這路上長達四個小時,這人還能哭到現在,能成啥事啊?這發水的功夫還不如去當龍王了。

又等了好一會兒,馬小四才說明白事情的起因經過。

馬家村的大闖關因為謀取私利干不下去了,有人怕攤上官司,竟然連夜想放火把馬三光一家全都燒死。

馬三娘聞言哭的是肝腸寸斷的,「爹啊~娘啊~」

清瑤揉揉眉心,「好了好了,不要哭了,你弟弟身上根本無被燒的痕跡,反而衣著整齊,且你弟弟還沒說你爹娘被燒死了呢。」

馬三娘的哭聲一頓,趕緊上前拽住了馬小四,「你快說,快點說,爹跟娘呢?有沒有事?」

「沒……沒……沒事,救……救了,有人救了我們。」

馬小四趕緊說,「是正德爺爺,他本想來替鄉親們求情的,看看這賠償銀子能不能一點一點還,哪知道正好看見有人在門前堆柴火,就……喊了一嗓子,就把我們救了。」

「那你喊什麼救命啊?誰放火,報官抓他啊!」

「是,是村長馬發子……」

「什麼?怎麼會是發子叔?」馬三娘驚訝地捂住了嘴。

「所以……你到底為啥喊救命,能不能說重點,再不說重點,你就給我滾蛋!」

清瑤實在是受不了這倆人了,不愧是姐弟,這磨磨唧唧的就是說不到正題的毛病真是如出一轍。

馬小四害怕的覷了一眼清瑤,這根本與姐姐嘴里說的那個善良對人極好的主家完全不像啊。

不過他總算學會抓住重點了,「馬家村鬧起來了,今天有人來玩,發現沒人管,就自己去闖關了,現在揪著我們說讓給銀子的事。」

清瑤十分無語……

「這種事你們自己處理就好,還至于你繞路穿鎮的跑這麼遠?我覺得你爹差點被燒了,才應該喊救命吧?」

馬小四喃喃道,「可是……村里人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如今村長又跑了……」

「跑了就報官抓啊,喊我做什麼?我一個莊子主還要兼職捕快的活嗎?」

「那大沖關不是您建的嘛,這里邊也有您一份的銀子啊,正德爺爺讓我來喊您。」

就這麼點事?清瑤看了看天色,都日上三竿了。

「那你哭個啥?你家人沒事,也喊我去解決事,你還哭啥?」

馬小四悲戚戚地,「我……我就是愛哭嘛。」

清瑤……

「王莊頭,套車,你去鎮上報官,說明緣由,帶著這個小哭包一塊去,別在這哭哭啼啼地,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回光返照了。」

「您……您不去嗎?」馬小四驚訝地都忘了哭了。

「我去啥啊我去,我這小胳膊小腿的,那麼多人,再給我踫著,回去跟你們能做主的人說好了,我那闖關用的東西給我好好看好了,別叫人糊弄了去。」

「還有……解決完鬧事的,選幾個代表來我莊子上談事,來回四個時辰,那就是八個小時,我哪有那麼多時間跟你浪費在路上,要談就自己來莊子上,不來不要緊,三天之後我報官,咱們折中一下去鎮上談談。」

馬小四懵了,怎麼他來一趟直接就到報官的地步了呢。

一旁的馬三娘也不敢對自己弟弟說啥,她偷偷地拽了拽馬小四的衣袖,示意他別說話了。

清瑤對著馬三娘擺擺手,就進屋了,她事多著呢~

馬小四待她走了,說話也利落多了。

「阿姐,咱們可怎麼辦呀,五十兩啊,哪里拿得出來啊?」

馬三娘也有點不高興了,「小四,你跟我細說說,到底咋回事,少爺去主持的那天不是好好的,這才不到一個月,怎麼就鬧到如此地步了。」

王莊頭正好套車回來,「走吧,娘子,路上再問,別耽擱了時間,也不知道馬家村是啥樣子呢。」

馬小四出門來一看,竟然是架馬車。

如今王家莊也有馬了,是蕭景瑜送給清瑤玩的,哪成想務實的孩子覺得養馬只為了騎一會兒太費錢,就拿來拉車。

幾人匆匆忙忙趕到了趙家鎮,王莊頭去報官。

馬小四偷偷的看了一眼王莊頭高大的身影,對馬三娘說,「姐姐,姐夫對你好嗎?」

馬三娘想起自己曾是夫人跟前的三等粗使婢女,因犯了錯,被配了小廝,那小廝就是王莊頭。

因為老爺要在王家村置產,遂尋了王家村原籍之人,也就是王莊頭,這才被雙雙打發了來看莊子。

這些年清貧度日,王莊頭也沒虧待了自己。

遂點點頭,「你姐夫是個丈夫。」

馬小四松了口氣,「那就好,那就好,我……我沒錢贖您。」

馬三娘賣身為奴的時候,他還小,對姐姐的記憶不多,哥哥們早些年還常常提起,但是有了孩子之後,給姐姐贖回來的事就再也不曾提了。

畢竟家里人口一日益增多,孩子多了,維持溫飽就很艱難了,更遑論湊錢出來贖人。

花國國律有規定,當奴婢者,財產都屬于主家的,所以不能自贖自身,除非家里人願意用三倍的價格,還需要主人家同意方可贖回。

王莊頭報官還是很順利的,畢竟因為少爺與蕭大人私交關系非常好,捕快們也不似對其他人那般高高在上,反而平易近人。

一眾人來到馬家村,此時,村里人早就等的望眼欲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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