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2章 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入法

這個時期的香江股市,單論投機程度,在全球主要股市里,堪稱首屈一指,究其重要原因,水平發達了,但配套的機制,沒跟上,導致漏洞百出,容易被居心叵測者利用。

如此局面下,各個方面的心態復雜程度,可謂一言難盡,不妨通過例子,嘗試揣摩。

比如,米國股市的綠票訛詐,被劉大熊這樣頭腦靈活的人學明白了後,便「降維」用到香江股市里,狙擊那些控制權不穩的上市公司,進而,佔了便宜的,吃了大虧的,沒來得湊熱鬧的……等等吧,對香江證券業的現有法規,顯而易見地各有想法!

說白了,自己要撈錢的時候,希望越自由越好;當掉進坑里後,便記起來監管的保護了。

在這種邏輯上的怪圈里,只有自己人才能真心實意地尋找出最適合的解決方案,而香江金融管理局總裁高爵士提出來的「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簡直要直擊靈魂了,所引發的熱烈反響,以至于在香江被迅速推崇為,繼「自由放任」、「積極不干預」之後的最新經濟策略。

簡單提一下,「自由放任」是一九零六年代時任香江財政司郭博偉的工作思路,大致形容就是,市場隨便怎麼搞,港府不管,這確實增加了活力,產生了繁榮,可世事無絕對,副作用也越來越多,比如,底層被剝削得怨氣越來越重、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怎麼辦;到了一九七零年代,郭博偉退休,夏鼎基接任港府財政司,來收拾香江動蕩後爛攤子的麥理浩,大搞什麼十年建屋計劃、興建地鐵等等,很明顯,港府還是干預市場了,而夏鼎基在一九八零年代退休前,將自己的任內工作思路,概括為「積極不干預」。

至于「自由放任」、「積極不干預」的更深層次東西,就不涉及了,容易抬杠和敏感,能理解高弦提出的「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迅速地、廣泛地接受開來,就夠了!

做為在香江金融管理局總裁高爵士領導下,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在國際資本流動路徑上,佔絕越來越重要節點的一個反映,高弦提出的「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被國際媒體們紛紛引用,尤其華爾街大型機構的高管們,都主動表示,自己在百忙的工作當中,還是注意到了這一思想,以至于對香江股市開始產生興趣,或者興趣變得更大。

在這種反響下,港府立法局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越發地進入倒計時。

其實,之前高弦雖然希望港府立法局最多一個月,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以便于香江證監會盡快展開工作,但他並沒有不少人猜測的那樣急不可耐,因為很多工作都是平行推進的嘛。

有一說一,高爵士的提議,《香江證監會條例》的基礎《高弦報告》,早就在各個層面被充分認識和研究了,審議《香江證監會條例》用一個月的時間,足夠了,沒毛病;可如果港府立法局在「深層」勢力的影響下,非要在《香江證監會條例》上挖空心思地設計制衡點,拖上一年半載的時間,也講得通。

當然了,《香江證監會條例》盡快審議通過,肯定最符合高爵士的預期了。

如今,《香江證監會條例》的審議通過,拖了這麼長時間,似乎博弈上,高弦輸了一局,可如果把格局放大到,把各種制衡轉換為香江證券業走進國際前列的長遠考慮,就未必了。

毋庸諱言,高弦夾在有時候更關注眼前利益的香江華資,與居心叵測、手法更老道的鬼佬之間,少不了不足為外人道也的為難之處,他還是需要講究解決技巧的,比如讓一方貌似佔據上風地得意一時。

相應地,在某些問題上,高弦是不會走彎路的。

做為溝通橋梁的港府財政司翟克誠,拿著最新版本的《香江證監會條例》,來征求高爵士意見的時候,便出現了一個很好的例子。

為了制衡香江聯合交易所,有鬼佬出了個點子,在《香江證監會條例》里法定香江聯合交易所為非盈利機構。

「保持香江聯合交易所的商業公司屬性,非常必要,非常重要。」高爵士當著翟克誠等人的面,旗幟鮮明地進行批駁,「我能理解,有議員為什麼想把香江聯合交易所定為非營利機構,無非就是進一步監管嘛。」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香江是國際金融中心,進而香江聯合交易所也是要走向世界的,可以預見到,不遠將來某個時機成熟後,香江聯合交易所會收購其它市場的交易所,來進一步發展壯大。」

「香江聯合交易所改成非營利機構,無異于短視地自縛手腳,想想惠豐那個例子,它不遵循通用的香江公司法,而是執行自己的惠豐條例,這給它的國際化,帶來了多大的限制?」

「高爵士可真是想得遠,香江聯合交易所還要收購全球其它交易所?」財政司翟克誠不由撓頭,「可有議員想通過把香江聯合交易所定為非盈利機構,也是一個全球通用的監管機制,還是應該回應的吧?」

高爵士早有定計地微微一笑,「條條大路通羅馬,保持香江聯合交易所的商業公司屬性,讓其在香江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通過公眾上市公司的機制,進行監管,異曲同工。」

「香江聯合交易所在香江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財政司翟克誠似乎被繞得有點暈。

高爵士聳了聳肩,「證券交易所在自己的平台上掛牌上市,是不是更能自圓其說股市這套機制呢?」

財政司翟克誠消化了一會,感覺確實足以反對把香江聯合交易所轉為非盈利機構了,便點了點頭。

高弦繼續說道︰「為了讓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更具落實當中的可操作性,我建議,把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明確地寫入條例,怎麼樣?」

財政司翟克誠感覺加這一條很正常,他把建議帶回到港府立法局後,背後有著各種「深層」關系的鬼佬議員們,也沒琢磨出什麼不妥來,高爵士的面子,總是要給的,那就明確地加上吧。

收到消息後,高弦非常滿意,有了這一條,他能做出更大的發揮空間。

既然各方完全達成妥協了,那港府立法局三讀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的日子,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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