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英雄的定義

金燾用盡全身力氣,爆發出所有進化氣息,尖銳的鐵棍從三階喪尸口腔上堂插入,直沖腦門。

只听一陣腦部組織的破碎聲,鐵棍從喪尸蘭國天靈蓋,帶著些許腦液直沖出來。

喪尸蘭國一臉不敢相信的樣子,乳白色的瞳孔漸漸失去最後的神色,徹底成為一具死尸。

與此同時——

幾百米外藏在狙擊點的曾強一臉驚愕,慌忙的收回大狙,朝著金燾跑去,嘴中不停的喊著「不要這樣,千萬不要這樣……」

金燾收力放下鐵棍,推開三階喪尸,任由它的軀體倒在馬路中央,隨即轉頭找了個台階,一臉疲憊的坐了下去。

從包里掏出香煙盒,卻發現一支香煙都沒有了。

搖頭笑了笑,輕輕扔掉了香煙盒。

暖陽逐漸從雲層中浮現出來,微微上升,陽光穿透雲層照射在這片大地上。

一陣微風刮起一片落葉,飄蕩在金燾眼前,落在了他的腳下。

口中發出一絲沉重的喘息,彎下腰,金燾落寞的撿起落葉,眼神中充斥著…不甘心。

「我還沒當上大隊長,還沒干掉黎路,還沒成為想要成為的人……」金燾自語道。

一包香煙遞到了金燾面前,金燾抬頭一看,是曾強。

「你……」金燾沒再多言,接過曾強的香煙,熟練的打開包裝抽出一支香煙,心滿意足的點上。

曾強坐在了金燾旁邊,也抽出一支香煙,學著金燾的模樣點上,剛吸一口就猛地咳嗽。

「果然,這煙沒那麼好抽。」曾強看著手中的香煙說道。

金燾臉色越發的慘白,笑了笑說道「你今年多少歲?」

「十九」曾強回答道。

「不會抽煙就別學著抽了,我就是小時候學壞,染上煙癮,已經抽了十九年了。」三十六歲的金燾教導著曾強。

曾強沒有扔掉香煙,繼續學著金燾的模樣,深吸了一口,卻還是不住的咳嗽了出來。

「哈哈哈,小朋友,你真是可愛。」金燾額頭遍布汗珠的說道。

一灘血液逐漸流淌在曾強腳下,曾強雙眼微微濕潤的轉頭看著金燾——他的胸部中間有一個大洞。

當金燾竭盡全力將鐵棍插進三階喪尸頭部,與此同時,三階喪尸的利爪也借由著金燾的速度慣性,直接刺穿了金燾的胸膛。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金燾,坐在台階上,靜靜的享受著,生命結束前最後的安寧。

微風浮動在金燾的臉上,就像一只溫暖的手一般,撫模著金燾可憐的一生。

「我叫金燾,自幼父母雙亡,在孤兒院長大的。」金燾開始說起了他的身世,「我初中沒念完就早早的輟了學,從孤兒院逃了出來,流亡在社會中,後來被一個殺手組織看中,被他們帶回了基地,將我培養成一名鐵血無情的殺手。」

「直到我在一次雇佣任務中,失手殺死了自己的雇主,我才月兌離組織,逃亡到燕江市,那時的燕江市還只是個四線城市,我在這座城市中獨自安了家,後來憑著自己的格斗本領加入了黎路的保鏢集團……」金燾的聲音逐漸微弱。

金燾指間的香煙,只剩下最後一小截。「我這個人其實挺有野心的,本來我是準備趁這次任務大展拳腳,等戰役結束後,公開挑戰黎路,接管部隊成為新的領袖的。」

「然而……」金燾開始微微喘起氣來,「然而……算了,小兄弟,幫我向甘立鵬轉告一句話,及時回頭,不要一錯再錯,我會一直……」

話未說完,煙熄,人滅。

靜靜的,靜靜的,金燾指間還夾著煙頭,左手拿著香煙盒,就這樣靜靜的坐在台階上,沒了氣息。

曾強擦拭著眼中的淚水,站了起來,從背後拿出大狙,對準金燾的額頭。

被喪尸傷害過的人類,若沒有進化出異能的話,就只能被喪尸病毒感染,變成喪尸其中的一員,而且像金燾這樣的二階進化者,一旦變成喪尸的話,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精準的一槍,射入了金燾的額頭之中,曾強特意控制了大狙的威力,沒有破壞大腦表面。

子彈進入金燾的腦中,徹底摧毀了大腦組織,而額頭外只是流出淡淡血跡,這是曾強能為這名英雄所能做的,最後的事情。

曾強在一旁馬路上,三階喪尸的軀體旁邊,找到了金燾的軍帽。他撿了起來,拍打了一下灰塵。

走到金燾的尸體旁,將尸體扶了起來,呈坐姿狀立在台階上。

曾強為金燾的尸體戴好了軍帽,遮擋住頭部的槍洞,又拿起香煙盒,抽出一支香煙點燃後,放進金燾毫無血色的嘴唇中叼著,又把整個香煙盒塞入金燾的兜里。

站在金燾面前,不是很會敬禮的曾強,將大狙朝天連續射出三槍,以示致敬。

轉身背上大狙,施展透視異能,找到了甘立鵬的所在位置,頭也不回的離去。

英雄的定義,一般是指在普通人中間有超出常人的能力的人,他們能夠帶領人們做出巨大的,對人們有意義的事情,或者他們憑借自己做出重大的事情。

又或者是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稱為英雄。

英雄就是做了不平凡事的平凡人,也有人說,英雄是不畏艱難,舍己為人,英勇斗爭的人。

「英雄」,說起來不難,找起來也不難。

從古至今,英雄歷歷。

成就千古大業的偉人,征戰沙場的將士,胸懷民族豪情的仁人,無疑都稱得上是英雄。

我們往往在談到「英雄」時,就會莫名地在心中產生一種崇敬之情,一種敬畏之情。

因為他所代表的,是一種勇敢,是一種精神,是一種超越的力量。

金燾,在過去做了許多違背任意道德的事,這些事情隨便一件,都能被千夫所指。

在部隊中,末世後金燾還妄想爭奪領袖之位,但他從未想過靠陰謀詭計上位,一直想著靠著自己的威望和實力打敗黎路,說白了,也就是野心較大罷了。

但在這一場戰役中,金燾成為了至關重要的一角,帶領著引誘小隊,硬是將十萬只喪尸,拖到了最後一波分流,帶著最後的喪尸沖入市區戰線。

得知甘立鵬和曾強兩人面對三階喪尸後,他又獨自返回,趕來支援。

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與三階喪尸同歸于盡。

孤單痛苦的一生,錯誤的一生,讓金燾在最後做出了一件內心認為最正確的事。

這樣的人——

難道還不算英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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