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權衡,聞苑廷還是為難,打小姑娘吧,這誠王世子抱著這樣的身體來阻止的,肯定不依,還不得鬧起來?誠王妃還特別著人放話,天塌下來有她。
到時候只怕不僅是不合律法,連體統都得丟。
至于誠王世子,當街遇刺,大難不死,萬一給打死了,不用誠王妃這邊動手,皇上也饒不了他呀。
但外面這麼多人看著,要是不打,這訴狀他還怎麼接?
他像嘴里卡著魚刺般難受,板著臉道︰「不管打誰,板子必須有一個人領了,鳴冤鼓的規矩,打了板子,方能接狀子,你們自己商量著吧!」
愛誰誰!
反正他覺得自己的脖子有些不穩,索性破罐子破摔。
「我來!」
「我來!」
夏文錦和皇甫景宸異口同聲。
夏文錦對聞苑廷道︰「大人,小女子是為父鳴冤,是正主,板子理應由我受領,這位黃錚公子,只是我的朋友,不應代我受刑!」
她低聲對黃錚道︰「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這件事,你還是不要插手,也許會把你的家人都牽扯進來。」她知道黃錚的家世應該不錯,但是這里是京城,他的母親叫老僕傳話,定是不知道這件事背後牽扯到皇孫,只是朋友,黃錚不必為她冒這麼大的險。
皇甫景宸低聲道︰「文錦,如果你把我當朋友,就不要在意這麼多。若是我在這里,眼睜睜地看你受刑,那我便不配成為你的朋友!」
皇甫景宸對聞苑廷道︰「大人,我是男子,我自願替領!」
「我來!」
「我來!」
「還是我來吧!」一個聲音突兀地插進來,接著,有人分開看熱鬧的眾人,大步走了進來?那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眉目清雋,容貌看起來有些文弱?但舉手投足之間?一片磊落豪爽的氣勢。
他道︰「大人,蒙冤的是我父親和二叔三叔?鳴冤的是我妹妹,這板子?我來受!」
夏文錦意外之極?叫道︰「哥!」
是她到京城這些天都沒有見著的夏司塵。
夏司塵經過皇甫景宸的時候,拍了拍他的肩,大步走到長凳前,一俯身便趴下去。
皇甫景宸有些發怔?他認得?那天夜里,他看見這人把夏文錦扛著就走,他還以為遇上了登徒子,和夏司塵大打出手。
原來,這是文錦的哥哥。
他剛才拍自己的肩做什麼?
正愣神間?夏司塵已經擺好姿勢,沖著衙役道︰「開始吧。我爹的案子緊急?耽誤不得,早點打完?讓大人可以早點接了訴狀!」
聞苑廷︰「……」
見過怕挨板子的,沒見過搶著挨板子的?不過?讓這個男子挨板子?現在的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這小姑娘長得像一朵嬌弱的春花,雖孝心可嘉,但板子下去會出人命。
誠王世子本來就傷沒好,病弱之極,而且又是來替朋友受罰,真要打了,也得出人命。
倒是這位,是小姑娘的親哥,名正言順。而且身體看著比誠王世子好多了。
他皺著眉,怒拍驚堂土,喝道︰「放肆!這是京兆尹大堂,是你們推來讓去的地方嗎?現在是什麼時候?午膳時候!趕緊的打了?」
幾個衙役一听,舉起板子,頓時拍拍地打下來。
夏文錦擔心地道︰「哥!」
夏司塵得空還伸出一只手擺了擺︰「這本來是我應該做的!」
他那天和夏萬清談不成,便離開了京城,前段時間,得知夏文錦也到京城了,他有些擔心夏文錦真的答應嫁給皇甫宇軒,這才趕來,然而到京城之後,剛好看見斬首示眾的告示。
里啪啦的板子聲響起,那是聲聲入肉的聲音,很快,夏司塵的臂背處,便是一片血色,不過,夏司塵面不改色,連哼也沒有哼一聲。
夏文錦心中對皇甫宇軒的恨意又添了幾分。
如果不是那個陰險卑鄙的人用那種卑鄙手段,把華二叔辜三叔算計在內,怎麼會有今天的事?
她也知道,就算她能把所有的證據和真相呈送到京兆尹案前,案子重審,哪怕有明證,也動不了那人分毫,皇孫的身份,給了他最大的保護色。
這是南夏的朝廷,南夏的律法,雖然表面上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不過是口號罷了。若不然,強征民婦,逼死人命,沿路追殺,犯下滔天罪行的人,為什麼還能做梁王,繼續安享他的榮華富貴?
夏文錦很清楚,也沒有抱這個奢望。
現在她所要做的,不是讓皇甫宇軒受到懲罰,而是救自己的父親和叔叔。不讓他們重蹈上輩子的悲慘命運!
五十板打完,一般人大概就癱在那里起不來了,不過夏司塵雖是後面血跡斑斑,卻仍然輕輕松松地站起,如同一棵勁松。
聞苑廷在心里嘆了口氣,對這個案子,他和唐進霖自然能看出孫良才想要把這個案子做成鐵案是為了什麼?
但是他們無法插手,也不能插手。
不過現在不一樣了,他面無表情地道︰「行了,該打的打了。訴狀呢?」
夏文錦立刻把準備好的申訴狀送上去,聞苑廷接過,明天午時就要斬首,如果沒有實質上能改變局面的證據,就不可能讓皇上朱批的案子有反轉的機會。
聞苑廷道︰「狀子已接,申時初刻公開審理,現在退堂!」
畢竟,現在他還得把鳴冤鼓的事呈報進宮,還得派人去提取犯人,還要提人證等一應事情,申時初刻就公開審理,已經是最快的時間了。
這點夏文錦也明白,現在她要的也就是這麼一個機會。
一個更多人參與進來,更多人關注過來,不讓孫良才宋昶暗箱操作的機會。
至于其他的,她已經安排好了。
夏文錦扶著夏司塵走出京兆尹衙門,很多雙眼楮落在他們身上。
不少人眼中都帶著同情。
如果不是冤情大,何必去敲鳴冤鼓?畢竟案子翻不過來,所有告狀的人都會被亂棍打死的。
而那個已經貼出公告判了斬刑的案子,基本上是證據確鑿板上釘釘,又豈是一天時間可以翻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