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節 優柔寡斷

我做夢都想不到,一向認為高我一等,一向認為和我在一起算是「下嫁」的劉小玲,現在竟然跪在了我的面前。

她哭的鼻涕一把淚一把,雙手把住了我的腿。

在一起之後,我就沒怎麼見過劉小玲流淚。

哭的這麼驚天動地的,更是頭一次。

「老公,我求求你,不要離開我念在我們夫妻四年的份上,我求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最後一次機會」

這地位的互換,雖然讓我有一絲快感,但我真的不喜歡一個女人跪在我面前哭哭啼啼的。

哪怕,是這個背叛了我的女人。

我雙手握住了她的肩膀,把她從地上弄了起來。

劉小玲竟然反過來握住我的手,情緒激動的說道︰「老公,你原諒我了?你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對吧!」

「劉小玲,你也太天真了吧?人作有禍,天作有雨。你落到現在的地步,都是你自己作出來的!扶你起來就是原諒你了?我是不想听你在我面前聒噪,我還是剛才那句話,趕緊收拾行李去。」

我態度決絕,再次催促,現在多看這女人一眼我都覺得多余。

「老公,我不能沒有你你如果真的要跟我離婚,還不如殺了我!」

劉小玲再次跪了下去,這回的反應比剛才還要激烈,她的腦袋用力的磕在了我的面前。

她的腦門和地面撞擊,發出了「砰、砰、砰」的聲音。

我看到,劉小玲磕的腦門都流血了。

就算我明知道她這是苦肉計,但我還是必須攔著她。

因為她是個孕婦,萬一出點啥事兒怎麼辦?那我的責任可就大了。

「劉小玲!你少跟我來這一套!你他媽自己做了什麼事情你不知道?還指望我原諒你?」

我制止她的自殺行為,說道︰「我跟你在一起這麼多年,在你身上學到了一件事情,一味地討好一個人是沒有意義的。我從追求你的時候就開始自降身價,換來的就是今天你們老劉家人把我逼到懸崖邊。你們不光要吸我的血,還要吸我父母的血。現在你居然還有臉求我原諒你?劉小玲,你什麼時候才能清醒的認識一下你自己?」

劉小玲不說話了,只是一直跪在我面前,不論我怎麼扶她都不起來。

我也沒應付過孕婦,所以也不敢有太大的動過,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她給訛上了。

但是看著劉小玲額頭上流下來的血,我的心還是軟了。

不是我打算要原諒她了,就算看見一個陌生女人在我面前額頭流血,我也會動惻隱之心,更何況,是這個跟我在一起六年的女人呢?

就算一直以來只有我一個人為這段感情付出,她也是我辛辛苦苦養出來的女人。

現在看她這副模樣,我有種自己的東西被摔壞了的感覺。

我不得不承認,我真的有點心疼了。

我趕緊從家里拿出藥箱,幫她包扎了一下。

因為我爸的緣故,我會習慣在家里準備藥箱,包扎傷口之類的對于我來說都是小事一樁。

在我給劉小玲包扎完之後,我也沒有再催促她去收拾東西。

我這還沒說什麼呢,她就把腦袋給磕破了。

我要是再催她,她真一頭撞死在我面前可咋辦?

不管需不需要我承擔法律責任,這起碼是兩條人命吧?

「劉小玲,你不要再使苦肉計了,我現在心平氣和的跟你說。你在我們的婚內出軌,懷了別人的孩子,甚至還設計想賣掉我爸媽的房子。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都是你辦出來的,你覺得我們之間還有緩和的余地嗎?」

「我承認是我一時鬼迷心竅,你就算讓我下半輩子在你面前當牛做馬我都願意!只要你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如果是以前的我,或許真的受不了劉小玲這樣的苦苦哀求。

但現在的我非常清楚,劉小玲就是想利用我心軟這個弱點。

她還是覺得我的尊嚴一文不值,覺得我受此大辱,還能夠因為愛她就原諒她。

我從兜里模出了一支煙,這次不是為了報復,單純的因為我心情很煩。

明明已經成功的把仇給報了,為什麼現在最痛苦的還是我?

就是因為我這優柔寡斷的弱點都到了這個地步了,劉小玲還是緊緊地攥著我的弱點。

一支煙抽完,劉小玲的眼神始終帶著期待,她一定認為我要原諒她了吧?

我沒說話,起身朝門口走去。

「劉小玲,房子算是我唯一的財產,留給你了。明天上午十點,我們民政局門口見。」

一支煙的時間,我做出了這個愚蠢的決定。

我受不了女人的眼淚,更受不了女人流血。

她對我的傷害,我算是悉數還清。

這房子,就當是買斷我過去六年的感情吧

從此之後,劉小玲之于我,便是路人。

當我走到門口的時候,劉小玲突然跑到了我的身後,她用力的抱住了我的腰。

「老公,不要走,不要跟我離婚。」

我長長嘆了口氣,說道︰「劉小玲,事情已經到了現在這一步,我們沒有任何還在一起的可能。你和你那個窩囊廢弟弟,還有你肚子里的孩子,都要找地方安置,這房子是我對你最後的仁慈。我希望你懂得適可而止。」

在我冰冷的說完這句話之後,劉小玲松開了我的腰。

她的眼淚再次滑落下來,我不再回頭,離開了我家。

不,這里已經不是我家了,我已經口頭承諾把房子給劉小玲了。

這個家,以後就徹底屬于她一個人了。

我終究會開始下一段戀情,劉小玲也是一樣。

我衷心的希望劉小玲真的有所改變,否則還會出現第二個受害者。

不對,我多慮了。

這世界上像我這樣愚蠢的男人,也沒有多少。

我漫無目的的在小區里溜達,一轉眼在這住了半年了。

要說不舍吧也談不上,可接下來的頭等問題就是找一個容身之所。

昨天晚上住在了陸君儀家就是個意外,今天晚上可咋辦?

上朋友家借宿?明天去找房子?

想到這兒,我騎上了電瓶車,朝她家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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