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林芳微實慘

作者︰失憶的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宋恩年不以為然的說道,「怎麼能說是出賣呢?我是為您好,不然您以為您賣藥方的事能瞞多久?而且爸也說了,他敢和您離婚就不怕您賣藥方,所以我覺得與蘇家合作,是您最好的選擇。」

蘇秀鳳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她只是要一個台階下,她假裝生氣的說道,「這次給你害死了。」

她說完掛斷手機。

宋恩年冷笑,「不知道是誰害誰?」

……

就這樣,蘇秀鳳帶著少數一些服裝,跟著兩個娘家佷兒回了帝都。

將合伙開藥店的事交給蘇錦勛和蘇錦哲,自己快速的賤賣了剛進回來的服裝,門面也掛牌轉讓。

她和蘇錦勛、蘇錦哲的意思,等藥店開張,她就做藥店的總管。

賺的錢,他們三人平分。

雖然與兩個娘家佷兒合伙做生意,但蘇秀鳳沒準備回娘家。

她骨子里的高傲不允許。

她只是暗暗決定,他們主動來找她的話,她一定前嫌盡棄。

但除了帶有目的的蘇錦勛和蘇錦哲,蘇家其他人怎麼可能來找她?

蘇家心思善良的不敢找她,心思不純的不屑于找她。

而她不知道的是,蘇錦哲和蘇錦勛和她簽的那個收益平分的合約是假的。

也就是說,他們準備騙完她的藥方,就將她掃地出門。

蘇秀鳳不防備這個,但宋恩年卻想到了。

他雖然巴不得蘇秀鳳受苦,但不想被她連累,提醒她道,「知人知面不知心,您切莫不要一次性把所有藥方都告訴他們,不然哪天他們翻臉就不好辦了。」

蘇秀鳳嫌他嗦,「我們訂了合約,不怕他們翻臉。」

「合約萬一被盜了呢?」

蘇秀鳳想到自己的兩次被盜,心中一驚,決定听取宋恩年的建議,「我知道了,我會留一手的。」

服裝店轉讓出去,蘇秀鳳並沒有虧錢,但她既沒有還錢給宋恩年也沒有還錢給宋恩芝。

不是準備賴賬,而是準備手上賺到一筆錢再還,不然有個什麼她還得再借。

……

這個時候,林芳微已經假模假樣研制出一種玫瑰花香味的美白膏。

不過,因為要進一步檢驗效果,她沒有立刻申請專利。

沈詞和孟初月趁這個空當,讓二虎偷來她寫給厲家其他人看的秘方謄寫了一份,讓二虎原樣放回後,將秘方獻給了國家,並提議立刻申請專利。

厲家花七天時間驗證了玫瑰美白膏的神奇效果後,大喜,一邊申請專利,一邊開始悄悄生產,想要早點上市。

可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專利竟然申請不了。

理由不是他們的產品不合格,而是前幾天剛有人來為一模一樣的產品申請專利成功。

厲家人,「……」

他們第一個反應是玫瑰美白膏的秘方前幾天被盜?

不然哪有這麼巧?

林芳微也氣壞了。

她設計了半天,沒想到為他人作了嫁衣。

更讓人郁悶的事,這個家賊不找出來,她以後的方子也不敢拿出來啊。

她懇求厲風一定認真清理家賊。

厲風和厲家其他人的想法和她差不多。

于是接下來一段時間,他們家只顧得上做這個,林芳微的藥品研制暫停。

一閑下來,林芳微便想要往外跑。

這段時間可把她憋壞了。

她覺得自己再不出去走走肯定會發瘋,更是想起曾經差點坐牢而後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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