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最恨孟婉華(求訂閱)

作者︰失憶的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林芳微十分冷淡的對趙素蘭說道,「我知道了,我想靜靜,你先回吧。哦,我知道你以後不願意給我陪夜了,那你回去陪弟弟吧,給我找個護工就行。」

這樣,她就能支使護工為她辦事了。

有錢能使鬼推磨。

她相信,只要舍得出錢,她一定能找到年輕女性做腎源。

林芳微這些想法挺對。

听說她出價到二十萬,的確有年輕女子為她提供腎源,並且是通過正規途徑。

也就是說對方是自願的。

也是,二十萬啊。

用這個年代的普通工人的工資做參照算賬,是二十多年的收入。

那是一個因為沒有生育能力,婚後一年被迫離婚的女人。

她覺得,她沒法生孩子,再嫁的話只能嫁給已經有孩子的男人,替別人養孩子。

運氣好,孩子長大之前能與她和平相處,等她老了再拋棄她。

運氣不好,嫁過去就得各種受氣,還不如拿腎換二十萬,一個人過。

這個女人也是O型血,無法生育是因為輸卵管堵塞,身體沒有其他毛病。

本來,在一個護士的牽引下,差點成事,最後被趙素蘭破壞了。

當然,是瞞著林芳微的。

趙素蘭騙那個護士說,「雖然說她輸卵管堵塞,但誰能保證她的腎髒沒有隱患呢?這個險我們不能冒,請你們理解。」

護士挺理解。

覺得趙素蘭做為林芳微的親生母親,這樣吹毛求疵一點沒錯。

這是對林芳微負責。

她不能勉強。

她不知道的是,趙素蘭純粹是想給林芳微添堵。

想要通過這種方式報復孟婉華。

是的,她現在最恨的就是孟婉華。

她覺得孟婉華當初換她孩子完全沒有道理。

……

當年她是引誘了與孟婉華結婚一個多月的林又東不錯。

但她並沒有逼林又東離婚娶她。

是林又東自己在知道國家政策變化後,嫌棄農家出生的孟婉華,借她作伐逼孟婉華離婚。

即使沒有自己,林又東也會甩掉孟婉華。

而且,搞不好,會用敗壞孟婉華名聲的辦法結束那段婚姻。

照這樣說,她其實還幫了孟婉華。

好吧,孟婉華不會因此感謝她,她也不稀罕。

但就算如此,孟婉華也不該調換孩子。

趙素蘭覺得孟婉華調換孩子是喪心病狂的行為,卻為她自己調換孩子的行為各種粉飾。

她對自己說,當初她也曾想好好對趙小欣來著。

怪只怪,趙小欣這個笨蛋爛泥扶不上牆。

不是嗎?

趙小欣這性格,就算生活在林家,也只會是個廢物,不會像林芳微那樣為林家爭光,得到林又東的喜歡。

如此說來,她沒有半點對不起趙小欣。

何況她還養了趙小欣這麼多年。

付出一點不比尋常家庭少。

要知道她為了趙小欣,還不得已養了李老太太這麼多年呢。

至于對不起林又東?

林又東本來就是薄情寡義的人,他對林芳微好,是因為她爭氣,給他帶來了名聲,並因為這些美名促成了一些生意,得了實際好處。

如果林芳微是趙小欣那種無用的蠢貨,他才不會把她當一回事。

所以說,關于這件事,林又東也賺了。

當然,這些想法趙素蘭只能自欺欺人,在心里對自己說,用以安慰自己,清除負罪感。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