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死不認罪

作者︰失憶的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錢是王志鵬給孟靜芬的。

王志鵬前些時讓她提供兩個身體強健、家里都是老實人,鬧不起事的老鄉的資料。

雖然不知道王志鵬具體要做什麼,但孟靜芬猜測……王志鵬多半也是要那些的腎。

這個罪……比人販子還大,她怎敢說出來?

她咬咬牙,再次編了一個謊,「這些錢是賀衛國臨死前托我交給我小姑姑的。賀衛國死後,我見小姑姑和其他人對此完全不知情,就昧下了。」

大家,「……」

得,這還得去調查賀衛國生前的經濟情況。

賀衛國已經死了很長一段時間,但他的經濟情況很好調查。

那就是——他做過很多生意,具體收入……沒個實數不說,還有很多借給親友後因為沒有欠條,收不回來的死賬。

所以,他去世前雖然花了孟婉華很多錢,但臨死前忽然拿出七萬多,並非不可能——也許是哪個親友見他患了絕癥,良心發現還錢呢?

孟靜芬這次口供多半沒有問題了。

要知道,她這種行為也犯法了。

孟初月追究的話,她得坐至少三年的牢。

她之前咬口不說,也算合情合理。

其實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早就看出付鵬和馮山是在誣陷孟靜芬。

只不過,那些錢的來歷可疑,他們只能以此攻克孟靜芬的心理防線。

這不,她果然說實話了不是?

這件事了了,他們隨便詐了馮山和付鵬一番,兩人立刻就坦白了。

付鵬交代,「她雖然不是人販子,但付松的消息是她特意告訴我的。同志,我們以前沒有交集,她這次特意接近我,告訴我這件事,分明不懷好意,希望你們不要輕饒她。」

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沒有理睬付鵬,但審訊孟靜芬的時候,特意提到了這一點,「付松說,是你故意接近他,故意將付松在米家的信息告訴他。你說,為什麼要這麼做?」

孟靜芬有話說,「我以為付鵬是付松的親生父親,我是為他好,是為了救他。」

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冷笑,「真想救他,怎麼不直接報案?」

孟靜芬無言以對,但死不認罪。

付松沒事,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也不想再追究這一點,冷聲說道,「關于付鵬和馮山舉報你是人販子同伙這一樁,因為證據不足,暫定你無罪。

但你強佔了孟婉華七萬元錢,這也是很嚴重的罪行。如果對方追究,你至少要坐三年牢。關于這一點,你有什麼話說?」

孟靜芬瞪大眼楮,「我小姑姑已經死了呀,怎麼追究?」

「她是不在了,可她還有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孟初月追究,你就得受刑。

不僅如此,當初的錢是賀衛國交給你的,如果孟初月不追究,賀衛國的後人追究的話,你也得受刑。」

孟靜芬沉默了一會兒,「我將錢還給他們也不行嗎?」

「本來就該還給他們。即使還了,他們追究的話,你不僅要受刑罰,還得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孟靜芬,「……」

她沉默了許久,說道,「能讓我和孟初月見一面嗎?」

「這個須得征求她的同意,她可以拒絕見你。」

「我懂了,如果她拒絕,勞煩你們讓我家人去求她。」

「我們會把的意思轉達給你家人的。」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