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性子野得很

作者︰失憶的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孟靈梅無可反駁,心中恨死了孟初月。

明明只要她一句話,他們家就可以分到一份錢,現在完全不可能了。

損人不利己的孟初月真是太壞了,以後別讓自己找到機會,否則一準整死她。

……

只出十萬就得到一套價值三十萬的房子,孟金華一家覺得很滿意——他們佔便宜了呢。

面鋪還給賀家後,孟婉華的全部遺產約值四十萬,他原本只能得十三萬左右,現在卻得了二十萬之多。

賺大了。

至于與孟初月斷親……他們一點也不覺得可惜。

孟初月已經十八,可以嫁人了。

到時候成了別人家的媳婦,不管有錢沒錢,哪有便宜給他們佔?

撈現錢才是真。

孟立興和趙甜芝也很滿意。

他們本來就偏心孟金華一家,如今孟金華佔了大便宜,解決了大孫子的婚房問題,他們自己也得了五萬塊現金,無需為養老發愁,他們心里舒坦的很。

孟銀華心里不是滋味,不為自己,只為孟初月。

但孟初月自己堅持,他只能……默認了。

孟金華擔心夜長夢多,立刻對孟初月說,「我們現在就去過戶吧。」

孟初月點頭,「可以,不過,過戶之前,你們得先把斷親書給簽了。」

孟靜芬擔心斷親書有貓膩,忙說道,「不行,這個得在辦了過戶手續後再簽。」

孟初月白了她一眼,把一式四份的斷親書交給她、孟金華和孟銀華一人一份後,說道,「你先看清楚斷親書的內容再說。」

幾人疑惑的接過,與其他人湊在一起看過後,孟靜芬詫異的問,「每一個都要簽字?至于嗎?」

孟初月點頭,「至于,你也在享受利益,當然得簽字。關于斷親書,我有兩點要說,一是每一戶的每一個人都必須簽字,如果有一個人不簽,我也不會簽。二是,一旦有人違約,必須賠償我違約金二十萬,這一句你們要看仔細了。」

她說完這些,看著因為二十萬賠償款瞠目結舌的孟靜芬緩緩說道,「一旦房屋過戶成功,合約立刻生效,也就是說,房屋沒有過戶成功的話,這份斷親書無效,所以提前簽對你們沒有損害。」

孟靜芬也已經看明白了這一點,對提前簽斷親書沒有意見。

但她對二十萬賠償款意見很大,她大聲嚷嚷道,「房子才值十五萬,你竟然要二十萬違約金,這也太不合理了吧?」

孟初月懶得教她知識,冷冷說道,「不違約不就行了。我就這條件,你們願意就簽,不願意就算了。說實話,我其實有點後悔。我對象之前是個混混,性子野的很,我其實不用擔心你們糾纏。」

孟金華生怕孟初月反悔,忙喝斥孟靜芬道,「你胡咧咧些啥?嫌違約金貴,不違約不久行了。再不然你干脆和老子斷親,這樣就不用簽字了。」

孟靜芬被他無情的話氣哭了,想要回房,被孟金華扯了回來,「簽了字再滾。」

孟靜芬只好第一個在斷親書上簽了字。

一共四份斷親書,她一共簽了四個名。

她簽完後,她家里的其他人、孟立興、趙甜芝也陸續簽了字或者由其他人代寫後按了手印。

最後只剩下孟銀華一家。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