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也不喜歡他

作者︰失憶的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孟初月前世得到空間的時候,皮膚很白,沒感受到空間水和靈植的美白效果。

她以為它們沒這個功能。

這會兒洗完澡照鏡子的時候,發現短短兩天不到的時間,她竟然白了好幾個度。

她以前因為長期下地干活,臉和手上的皮膚是小麥色,其他地方白白女敕女敕的。

現在,臉白了好幾分不說,其它地方的肌膚更好了。

穿上小鎮上買來的不那麼時髦的衣服也光彩照人。

孟初月歡喜的拍了拍了臉,把換下來的衣服用朔料袋裝好,準備離開的時候扔去垃圾堆。

沈詞剛才洗完澡穿的是舊的T衫和西裝短褲,現在換成了新的白襯衣和黑色褲子。

穿著同款服飾的孟初月被他的盛世美顏驚艷了一把後,意識到他們似乎穿的是「情侶裝」,嘴角直抽抽。

沈詞不知道「情侶裝」這個名詞,不過他發現他和孟初月衣服同款,覺得特別有意思。

他遞給孟初月一扎錢,挑了挑眉,「謝謝小妹拔刀相助借給我錢,不然我小命堪憂。不過小妹,你也就是運氣好,踫到我這樣的好人,不然可危險了,很可能人財兩失。記住哥……我的忠告,以後切莫這樣。」

孟初月忍住揍他一拳的,面無表情的接過錢,默默無語往外走。

付松瞪了沈詞一眼,跟上孟初月。

走出旅館,付松低聲問孟初月,「這個哥哥不是好人對吧?」

孟初月笑著搖頭,「他不壞。不然不會還我錢,更不會提醒我注意保護自己。」

「可他說話的樣子好討厭,我不喜歡。」

孟初月失笑,「是很討厭。我也不喜歡,我以後會離他遠遠的。」

因為不放心,趕出來準備送孟初月回家,听全了她對他的評論的沈詞︰「……」

暖心又扎心。

算了,原準備公開送她回家的,看來只能暗地護送了。

沈詞以為孟初月會直接回孟婉華的住處,沒想到她叫了一輛三輪車去了幸福街。

幸福街的住戶非富即貴,沈詞看著她和付松走進「米宅」,手里的香煙差點掉落。

他拍了拍方向盤︰臥槽不是他想的那樣吧?

孟初月只在米家待了半個小時。

原以為,付松,現在叫米珩,這是他的本名……

原以為米珩的父母要經過親子鑒定才肯認下他,誰知一見面就認了。

理由簡單而強大︰米珩現在的面容比之兩歲多走失時沒什麼區別。

除了他那塊紅月牙胎記,他媽媽還記得他腰間有一顆小痣。

就憑這兩點事情已經可以定論。

而且米家父母還說,就算弄錯了,除非他是付鵬的親生兒子,他們也願意收養他。

米珩的事算是妥了。

米珩的爸爸米衛國以為孟初月經常去孟婉華那兒,听說她要過去,親自開車把她送到孟婉華所在的鳳凰小區。

沈詞一路跟著,見孟初月安全抵達鳳凰小區,準備等她進去後再回家,卻見孟初月在小區門口站了幾分鐘,然後轉身進了對面的鳳凰大酒店。

小姑娘這是在干嘛?

沈詞自以為腦子算是聰明見識算是廣,也想不出原因。

如果是害怕孟婉華逼婚,她大可以走的遠遠的,為何要在家門口住酒店?

莫非她心愛的人在這里等她?

也不對,哪里不能等,非得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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