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欣洛他們大四新學期開學比較早,學校的通知已經下來了,後面還有任務等著宋欣洛。
這邊的實習已經差不多到了尾聲了。
宋欣洛去師傅的辦公室交了報告,等著師傅的同意。
剛出來就踫到了陳哥。
「怎麼了?這麼匆匆忙忙的。」
「找到了嫌疑人的蹤跡,我得出去一趟。」
「好。」
宋欣洛還以為自己離開之前這案子都破不了呢,沒想到又有了進展。
前幾天找到了手機之後,在手機里面找到了很多偵破案件的線索。
劉芸的手機里面有很多的證據,指向了其中一個嫌疑人,那人也就是一直包/養著劉芸的金主。
在劉芸出事的前兩天,劉芸發信息告訴他說要結束關系,但是被拒絕了,還用果/照一直威脅著劉芸。
劉芸也不甘示弱,說如果他把自己的果/照散布出去,就會主動的告訴這個男人的妻子,破壞他的家庭。
後來男人就答應放手了。
劉芸跟著足浴城的老板娘請了假,說要回家看看女乃女乃。
回來的途中陸續的收到了男人發的求和信息,說願意娶她,和自己的老婆離婚,但是劉芸並沒有相信。
直到男人找了過來,其中有信息記錄,男人確實是知道劉芸的位置。
明明兩三個小時的路程就能到家的劉芸偏偏要在這邊停了下來,還有開房記錄的原因。
查到了這個男人之後,才發現早在一個多月前,這個男人就帶著老婆孩子跑了。
發現了手機之後,就立馬派出警/察去緝拿歸案,但最終只找到了他的老婆孩子,這個男人還一直在逃。
老婆呢一問三不知,什麼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
楚煜打了個哈欠從辦公室出來了,就看到等在門邊的人。
「這麼閑嘛?」
「對啊,在等你,黑眼圈好重呀。」宋欣洛伸手模了模他的臉。
副隊從辦公室出來就看到了這一幕。
「哎呦,你們小情侶能不能注意一點啊?讓我們這些老東西看到了情何以堪啊?」
宋欣洛笑著,「我就只踫了一下臉而已。」
「去去去,帶著你男朋友趕快走,別在我面前礙眼。」副隊也跟著笑著。
這陣子倒是經常踫到宋欣洛,發現這姑娘性格好,還挺喜歡的。
「好 ,麻溜的消失在您面前。」
抓著楚煜就真的走了。
「你什麼時候回去啊?我們學校開學日期都下來了,得回去了。」
「等這個案子結束,我就回去了。」楚煜沒想到這次實習學到了這麼多。
「那也快了,听說已經知道了嫌疑人的線索了是吧?」
「嗯,以後和那邊的公/安局聯系了,聯合抓捕。」
「其實這案子破的也挺快的,等之後人抓回來了,審清楚了,也算是給劉芸女乃女乃一個交代了。」宋欣洛嘆了口氣。
「老人家到現在也不知道她孫女是怎麼樣被害死的,也不知道劉芸的工作。」
「阿煜,其實這些都不重要,老人家也沒必要知道,在她的眼里,劉芸是個乖巧懂事听話的好孫女那就夠了。」
「嗯,也是。」
宋欣洛想,只有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劉芸的女乃女乃心里才能舒坦一些吧。
只是可惜,人已經沒了,再如何懲罰壞人,劉芸也不會再回來了。
因為這個案件是岐縣派出所負責的,所以在抓捕到男人的時候,第一時間也押送回了岐縣。
第二天下午人就被帶了回來,正關在審訊室,準備審訊。
宋欣洛在經過副隊的同意,站在外面看著里面審訊。
男人叫趙博遠,對于害死劉芸這事供認不諱。
什麼都跟著警/察交代了。
可偏偏民警在詢問劉芸體內為什麼有多份體/液的時候,趙博遠又支支吾吾的說不清楚。
「你既然承認劉芸是你殺的,那你告訴我,為什麼她身體里有其他人的體/液,是你安排的人去折磨她的?」
男人沉默著。
副隊在審問的時候,直拍著桌子,「你到現在還準備隱瞞嗎?」
男人低著頭,然後說,「對,是我找人弄的,劉芸那個賤女人,她就是賤,她偷了我錢所以才要和我分手的,又威脅我要告訴我老婆,她以前要什麼我給買什麼,什麼都依著她,可是她不听話!」
副隊繼續問,「所以你就找人先奸後殺?你還是人嗎?」
趙博遠有些緊張,吞咽著口水,繼續說,「都是她該死,她要是乖乖听話,不會是這樣的。」
「你說她偷了你錢,偷了多少。」副隊眯著眼楮看著他。
「不是,不是錢,是偷了我東西,手表,我的手表,十幾萬一塊表,很貴的,她偷走了。」
「你怎麼那麼肯定是他偷的?還是你見到了,表在她的身上。」
趙博遠看了一眼副隊,然後說,「我見到了,表在她的身上。」
「那現在表在哪?」
「我殺了她之後,很害怕,就把她的手機扔到了河里,東西也陸陸續續的銷毀了,表好像也扔了。」
「扔在哪了?」副隊繼續追問。
「好像、好像扔在了湖里……又好像被我給扔到了垃圾桶里,我當時扔了很多地方,我真的不記得了。」
宋欣洛的師傅站在她身邊,抱臂听著里面的審訊然後問她。
「听出來什麼了嘛?」
宋欣洛抿著唇,「我覺得他在撒謊,他清楚作案過程,可是很緊張,人緊張的時候雙手會無措的抓在一起,甚至會吞咽口水,撒謊的時候不願意對視。」
「兩個問題都沒有交代清楚,這案子看來沒有想象的這麼簡單,還有的查。」
就連宋欣洛這個沒有什麼經驗的學生都能看出來的問題,在場的都是人精還能看不出來嗎?
宋欣洛盯著玻璃窗里面的找博遠,看著男人額頭的汗滴,也跟著皺了眉。
為什麼要撒謊,人到底是不是他殺害的。
如果跟他沒關系為什麼要認罪,為什麼對整個案件這麼的清楚,或許他是從犯?
謎團太多,不明晰的地方也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