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最終宣判

作者︰小宇啾啾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現在的形式已經很明顯,原告和被告有一方做了偽證。

法官們統統皺起了眉頭,審判長用力的敲了幾下法槌︰「肅靜,現在休庭!法庭需要對證據進行調查與核實,休庭30分鐘!」

又是休庭,此時的法庭上氣氛焦灼,其中最不安的就是馬昌和曾菓菓了。

馬昌心中那個悔啊!

當初兩人沒有約在公司附近見面,就是怕引人耳目,特地挑了家地理位置比較偏的咖啡館。

而且他們當時在咖啡管選座位的時候,還特意挑選了一處靠近角落,不怎麼起眼的位置。

沒想到這都能被拍下來。

曾菓菓此時的臉色也是暗到了極致,那千層厚的粉底液都蓋不住她發黑的臉。

「薛明,你剛才怎麼跟我說的啊?問題不大的呢?如果這個官司打輸了,你跟我兩個都跑不掉!」

她咬著牙,一個字一個字的往外面蹦,如今雖然法官們都不在,但依然處在法庭上,想要大發雷霆,但又不能,只好忍著,將聲音壓得極低。

薛明當然也知道事情的重要性,做偽證可不是開玩笑的,這是犯法!

就算最後,偽證這件事不與自己沒有直接聯系,但是這次案件之後,自己得律師界將會臭名遠揚,估計都不會有人敢找他了。

他也沒想到會有那段咖啡廳的視頻流出來啊,本來勝算很大的,那段視頻直接毀掉了所有。

已經到了如今這個地步,只能咬牙往後走了!

半小時過得很快,法官們回到直接的位置上,大家頓時安靜了下來啊,將目光投向了審判長。

審判長一臉嚴肅的宣布︰「經過鑒定,證人李溫身份屬實,證詞有效,因此,原告所出示的視頻影像完全能夠作為法庭依據!」

這話一說出來,听審席上的大家都不約而同的發出了低微的聲音。

審判長公布的這一結果無疑就是在變相說明,曾菓菓那一方做偽證了,而王敬軒這邊完全是冤枉的。

雖然案件還沒得到最終宣判,但最後的結果大家大家已經猜到了。

審判長又拿起法槌連敲幾下︰「肅靜,肅靜!」

效果很明顯,大家瞬間就安靜了下來。

薛明本來還想著繼續爭辯下,就咬住病歷是真的這一點,死不承認馬昌所說的話完全是假話,可能是真假參半。

死磕到底,律師最厲害的就是這張嘴皮子了,死的也能說成活的。

他想讓法官無法做出最終判決,然後進行一個長期休庭的狀態。

休庭時間一般是根據案情的情況來定的,短則三十分鐘,長則一個月。

薛明就是想要利用這一個月的時間,收集更多的證據(應該說是制造更多的偽證)來打贏這場官司。

王敬軒那邊當然不會給他這個機會。

江席緊接著就又叫來了一位證人上庭作證。

是一位很有氣質的中年婦女,肩披貂毛,貴氣十足。

這位貴氣的婦女來到法庭中毫不露怯,全程都用可以殺人的眼神看著曾菓菓。

曾菓菓一見來人,整個人都有驚住了,足足望著貴婦呆了三十秒才將視線移開。

這不就是那位將她肋骨打斷,讓她躺在醫院半個月的人嗎?

她頓時將帶著疑惑和一絲恐慌的眼神投向了原告席。

對方是怎麼找到這個人的?

——這是她此時心中最大的疑惑。

當初知道這件事的人並不多,只有她自己,那位老板和老板的妻子,也就是現在正站在這里的那位貴婦,三人知道這事兒。

而且貴婦並不知道將她肋骨打斷,醫院也是曾菓菓一個去的。

畢竟這事不光彩,知情的三人都不願意將這事說出去。

江席和之前一樣,在問過貴婦名字和身份後,便開始詢問有關案件的事情。

他指著曾菓菓,問道「請問你認識她嗎?」

貴婦滿眼怨恨︰「當然認識!」

「你們是在什麼情況認識的?」

女人毫不避諱的回道︰「她勾引我老公,在酒店被我當場抓包了,還被我打傷進了醫院!」

「記得打傷時間嗎?」

「記得……2020年六月七號!」說著,貴婦冷笑了一下,更像是自我嘲笑︰「這個日子我永遠都記得,這也是我提出與老公,哦,不……應該說是前夫離婚的日子!」

江席點了點頭,看向法官,說道︰「被告提供的病歷上寫到的日期正好是2020年,6月7號,這天曾菓菓正在與別的人開房,而且被當事人老婆打進了醫院,馬昌所說的,是被王敬軒先生打進醫院的話,完全就是憑空捏造!」

之後又法官對該證人所敘述的事情進行了審查,表示確實無誤,能夠作為法庭依據。

這就表示,馬昌一開始說的都是假的。

王敬軒與曾菓菓同居是假的,家暴也是假的。

至此這個案件便沒有什麼再爭辯下去的必要了。

歷時4小時,審判長終于做出了最終宣判︰「由于馬昌的行將會影響最終判決,妨礙司法次序,所以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于案件有重要關系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匿名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將判馬昌一年零四個月有期徒刑!」

馬昌听到這個判決,身體倒是不抖了,嘴唇卻白得像刮了膩子似的。

高利貸沒還完,倒是換來了兩年牢獄之災。

如今他的事業好不容易有點起色,一年零四個月得牢一坐,算是徹底完了。

宣布完馬昌的,繼而對曾菓菓進行宣判︰「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做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曾菓菓還惡意毀壞他人名譽,涉嫌誹謗罪,依據我國《刑法》第246條︰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

「最後,法院宣判,判曾菓菓三年有期徒刑,並賠付王敬軒10萬精神損失費!」

此時的曾菓菓,用死了半頭沒有埋這句話來形容再貼切不過。

原本只需要罰個錢就能解決的事情,非得找人做偽證,這下倒好,不止要罰錢,還得坐牢,一坐還是三年。

心里把張立罵了個遍!

反觀王敬軒這邊,每個人面容上都掛著笑容。

就因為曾菓菓的一個謊言,這段時間王敬軒不知道背了多少罵名,就連可寇可樂的代言都差點丟掉。

這下心里終于舒坦了。

但是他心里清楚,曾菓菓只不過是袁嵐和張立借來的刀,斬草要除根。

「袁嵐,張立,給我等著!」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