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1885章 無力回天!

作者︰一抹沉香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是檢方律師代表,唐思力……」莊嚴肅穆的法庭內,法官宣布開庭由檢方律師陳詞的後,一個身材高挑,有模有樣的三十來歲的女人,說道。

段浪,蓉城1.18爆炸案的最大嫌疑犯,現在就站在被告席上。

沐千嬌,沐小妖,吳爽,安靜,豹子等人,這個時候,則是一臉焦急地坐在旁听席上。

韓自成本來是要來參加這次審判的,但是因為在開庭之前,跟自己女兒鬧的極度不愉快,因而憤然離去。

所以,旁听席上,除了沐千嬌等人,就是韓嘉寧和朱龍象鵬兩個人,坐在稍微靠後的位置。

「媽媽,媽媽……」沐小妖一臉擔心,小聲的在沐千嬌耳畔嘀咕道。「你說,大叔會不會有事啊?」

「這……」沐千嬌這個時候,同樣是一臉擔心。而自己女兒沐小妖問出的問題,同樣是她也想問出的問題。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答案,又怎麼告訴自己的女兒呢?不過,從眼前這一幕,沐千嬌也是絕對可以看出,自己的女兒內心,是喜歡段浪的。

或許,自己在段浪這件事情上,太過意自私了吧。

自己口口聲聲不想讓自己的女兒淪為段浪的情婦,可是,自己難道就不是段浪的情婦了嗎?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大叔會做出來這種事情,他是多好的一個人呀。」沐千嬌沒有給出肯定的答案,沐小妖的眼淚花兒,一下子都流淌出來了,道。

「放心吧,他沒事的。」沐千嬌小聲道。

「真的?」沐小妖問。

「我們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嚴密性,而且,我們這次請來的,可是華西乃至全國最好的律師,袁智英,袁律師,我們要對法律有信心,也要對袁律師有信心。」沐千嬌道。

「下面,由我來簡單介紹一下案件經過。」唐思力一番陳訴之後,用手打開一個LED大屏幕,大屏幕上方,出現的則是關于蓉城1.18爆炸案的圖片。「這次蓉城化工廠爆炸案,一共分為兩次大爆炸,第一次爆炸發生于1月18日上午10時34分6秒,近震震級2.3級,相當于3噸TNT。第二次爆炸發生在45秒鐘後,近震震級3.0級,相當于25噸TNT。這次事件爆炸範圍直徑約為650米,最遠濺射範圍直徑1000米,最遠濺射距離半徑約為670米。據不完全統計,這次大爆炸初步造成75人死亡,3700余人受傷,多處動產、不動產受損,直接或者間接經濟損失高達800億元華夏幣,不可謂不觸目驚心,不可謂不令人發指……」

「而根據我們檢方掌握的證據,追尋這起爆炸案的根源,則是因為這個人,段浪……」唐思力一根手指,指著被告席上的段浪,道,這個時候,LED大屏幕上,則是出現一個女人的照片,這個女人,就是韓嘉寧。「大屏幕上方出現的這個女人,就是嘉寧集團董事長唯一千金,嘉寧國際總裁,被稱之為華夏國商業女神和商業神話的韓嘉寧,他跟被告的關系,之前屬于夫妻關系,在案發當日,韓小姐和一位先生去世紀城參觀一個藝術展,被告段浪一路尾隨,因愛生恨,從而私自闖入世紀城附近的一個化工廠,釀成彌天大錯,造成巨額損失,下面,我們來看一組圖片……」

第一張圖片,是一部特殊的手機。

第二張圖片,是一個人進入化工廠。

第三張圖片,是一個人邁入出租車。

第四張圖片,是化工廠發生爆炸。

「在爆炸案之後,公安機關在化工廠門口發現了一部特殊的手機,這部手機,經過了特殊的加密程序進行加密,我們的工作人員到目前為止,都還未能解開密碼,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經過我們對手機上的指紋和殘留的血跡核對,跟段浪的吻合度高大99.99%,這就充分說明,是段浪在作案時落下的,至于其它幾組圖片,是我們在大爆炸之後,根據化工廠附近保留下來的為數不多的監控視頻而截取,從圖片中我們不難看到,這個進入化工廠的人,就是段浪,進入化工廠的時間,在大爆炸前幾分鐘,由此可以判定,段浪就是這次大爆炸的罪魁禍首,而他當初乘坐出租車,則是迅速逃離現場,為此,我請求傳喚一號證人,出租車司機……」

「同意。」法官道。

一個中年肥胖男子,就被帶了上來。

「這位先生,請問你見過他嗎?」檢方律師問。

「見過。」司機看了段浪一眼,不假思索地回答。

「事發當時,他在上車的時候,都對你說了什麼?」檢方律師繼續問。

「他上車,表情十分慌張,只告訴我,以最快的速度離開。」律師道。

「法官大人,我的問話完畢,綜上所述,這次世紀城化工廠駭人听聞的爆炸案,就是段浪因愛生恨,而做出的極端舉措,因此,我懇請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審員,給予被告段浪死刑的判決。」唐思力言辭犀利,滿腔正義,道。

「……」

沉默!

整個現場,一下子陷入了沉默。

如果,事情真是如此的話,那未免也太恐怖了。

至于當事人段浪,在這個時候,也是陷入了徹頭徹尾的沉默。

死局,這可是一個死局啊。

這次,朱龍象鵬為了弄死他,怕是下了很大的代價。

他的目光,不時掃了旁听席後排的朱龍象鵬一眼,只見朱龍象鵬這個時候,嘴角則是浮現出一抹淡淡地笑意。

「我反對!」正在這個時候,辯方律師,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女人,直接開口,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反對檢方律師的定論,檢方律師單憑機組照片和現場的一部手機,就妄自定論,這起特大爆炸案,是我的當事人因愛生恨,一意孤行,極端所為,這未免也太牽強了一些吧?」

「反對無效。」法官道。「檢方律師人證物證確鑿,所得出的定論,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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