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我方唱罷他登場 第一百六十五章    杜小月自述

「我從來不知道光會帶給我怎樣的力量,但從那天起,我的生命再也離不開光芒」

——杜小月

我出生在湖州,青山峰域的一座繁華的小城——韃陽城。

論出身,我在那個時候被叫做「小姐」,我的丫鬟分工很細,喝茶的、擦臉的,捏腰的、捶腿的,沒有人會心甘情願的去侍奉別人,尤其是一個同齡人,甚至是小輩,然而,她們不得不低下頭去,因為,我的父親,是韃陽城城主杜笙。

那個時候,我並不會意識到人可以為了活下去而卑躬屈膝,我會與公子哥亦或是小姐們高談闊論著古人的生死,何為壯烈,何為丹心,但那時的窗外,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小丫鬟正在抖動著雙腿,爬著與樓頂一般高的樹,只為了替我去取掛在上面的紙風箏,我並不記得風箏取回來沒有,也忘記了那個小丫鬟有沒有摔傷,因為那時候,我不在乎,也並沒有去想過,我正與人談論的轟轟烈烈的生死,其實就真真切切地發生在自己的身旁。

那個丫鬟看來是沒有死啊,後來我想了想,如果那時候,她跌的重傷,或者摔傷而亡,或許會為我敲響一次警鐘,也不至于讓我在未來那般的痛苦而絕望,看吧,我是多麼的自私,多麼的無恥,誰都會為我這些個想法而揚起鄙夷的下巴,他們會指著我的鼻子,罵我冷血,罵我婊子,這些正義的像板上刻印一般公正偉大的人們,多半是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死亡。

死亡?活著?沒有人會天生明白它們的含義,我自然也不例外,直到那天

那天,天空很是晴朗,就算有風,也吹得我心頭喜悅非常,因為,那正是我的十五歲生日,每年,我都在等待了父親、母親的驚喜,雖然實質上我什麼都不缺,但總會去期待沒有得到的東西,那一天,我再次得到了一個「驚喜」,只是那可怕的「驚喜」,來的突然,如同驟雨狂雷,劈開了我的人生。

你會接受嗎?當你生日那天,有人不是你親眼見到,又在腦海中迅速出現了一個念頭,「死了,父親死了,母親死了,都死了,你認識的所有人都死了,你的家園,你自小在那長大的城市,變成了一片火海」。

真像是一次煉獄般的體驗吶,我那時站在煉獄旁,首先做的並不是哭泣,不是吶喊,而是發呆,因為有許多生命,正終結在我的腳邊,我不知道跟著自己的丫鬟是怎樣的哭喪著跑開了,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逃命的時候撞開了我的身子,我一滴眼淚都流不出來,盡管心里已經千百次的重復道︰「沒了,什麼都沒了,什麼都死了!」

有人說那是天災,可惜的是,我不相信有神的存在,我曾經在家中的藏書中讀了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它講到,所有我們認知不到的東西,都會被人當做神鬼之物,但其實,那只不過是另一群人正做著的很普通很正常的事情罷了,我猜不,我認定,是有一群可惡的家伙,站在我們根本見不到的天空,給我的家園降下了一次無法挽回的災難,這場災難讓我成了孤兒,讓無數人死去,但對于那群家伙來說,這件事可能就像是家常便飯,就像我踩死了一只螞蟻,它的兄弟姐妹會痛苦,會崩潰,但對我來講,我只是在走路罷了。

可我知道這些事,能做什麼呢?我什麼做不了

那天,大火燒個不斷,我呆呆的坐在火海的旁邊,看著一個個快燒焦的人沖出來,倒下去,他們轟轟烈烈的死去,痛苦的吶喊聲仿佛仲夏的蟬鳴,習慣了之後,即使一直能听到,腦袋里也不會有什麼反應,我該怎麼辦呢?我該去哪?作為一個曾經的「小姐」,我會詩書字畫,也擅長奏琴起舞,會有用嗎?

想了很多荒唐的事,想到自己面容平凡,甚至還比不上自己的丫鬟,別的公子哥貼著我是為了我的父親,但現在父親沒了,家沒了,當然,公子哥們也死光了,那時候,我坐在路邊,看到了一個人。

那是個男人,準確的說,是個少年,我從沒見過他,憑我的記憶,他應該與我相同的年紀,他披散著頭發,光著腳丫,衣衫襤褸的從火海中一步步走了出來,我快僵硬的腦子終于又輕微的轉動了起來,他就這樣走出來了?身上沒有火星,皮膚發黑,但只是灰塵,他像極了個沒有靈魂的軀殼,每走一步嘴唇都要張合著,嘀咕些讓人听不清的話,我那時想,他應該嚇瘋了,但他太幸運了,在那片煉獄之中,他活了下來。

當他經過我身旁時,我不經意發現,他披散著的頭發里,懸浮著一顆發光的珠子,我在腦海里迅速查遍了自己認知里的所有東西,夜明珠?翡翠?金銀?

就在那個時刻,我明白了,一直以來的我,都是鼠目寸光。我從沒有抬舉過修行之人,在我眼里他們都是莽夫,是視人命如草芥的偽面人,然而看似光鮮靚麗的我們,才是生活在世界最底層的家伙,我們看到的,看不到的,都是這個世界表面最純粹的東西。誰為韃陽城降下了天災,如若我依舊是個普通人,那麼我永遠也不會知道答案。

所以,我離開了家鄉,我不會去拜進湖州的任何一個宗門,因為那些修行之人也根本對韃陽城的天災參悟不得,甚至有些可笑的宗門,仍在那片煉獄之後的殘骸里,尋找著所謂的寶物。

我要出去,去更廣闊世界,去能夠解釋這場天災的世界學習修行之術,我立了誓言,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解開韃陽城被毀之謎。

我見過大海,卻想不到大海有多麼遼闊,自信的我,只帶了三天的糧食,四天的水,劃著一艘嶄新的,「巴掌大」的小船,就從湖州東邊出了海。第一夜就遇到了巨浪,我沉進了十幾丈深的海水里,掙扎也無用,甚至不敢閉上眼楮,那一刻我想到了死後會發生什麼,並沒有會記得我的存在,倘若我是個顯赫的人物,那麼我的死去,應該會被人們念叨惋惜上幾年,然而,我才不要被寫進書了,讓自己的死掛在別人的嘴邊,我才知道以往的自己有多麼的愚蠢,活下去,多麼難,為了活,我甘願付出一切!

然而,我並沒有死,這真是個奇跡,海浪把我翻了上去,而那艘小船,竟然毫發無損,再次的載起了我,我想著,這應該是生命給我的教訓,它要讓我知道,活著,是一種奢華。沒有了糧食,沒有了水,我剪開了袖子,撈魚,撈一切活著的海物,生吃也好,活吞也罷,只要能讓我活下去

早就忘記了時間,那天,我又一次看到了陸地。

如果這世界上有緣分,那麼我一定在緣分上抓住了一條線,我又回到了「家鄉」,這個國家,叫做「韃陽國」。你們無法知道我當時有多麼的激動,我覺得這是命運使然,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在映證著我的念頭,這一切不會是偶然,我的家鄉不是平白無故遭受了災難,一定是某種安排,人或者天?不論是哪個,我要變強!是人 ,我就超越他,殺了他,是天,我就飛上天,踩在天的頭頂。

我遇到了很多朋友,這里的人,很現實,很成熟,即便是十一二歲的小丫頭,也很明白,活著是什麼道理,因為在這里,女人,沒有自由,沒有任何的權利,我們會被抓做奴隸,侍奉男人,做苦力,或者直接去死,我明白了外面的世界更加的殘酷,這並沒有驚嚇到我,反而讓我興奮不已,因為,世界與我認知的越不同,我就越接近世界的真相,我會在未來的路上,變強!變強!再變強!

然而

當我與一群人被推搡到礦脈洞口時,我幾乎絕望了,我的希望在天上發光,然而我要去的路,卻在地底,那片黑暗之中。

沒有任何的準備,當我回過神來,已經處在黑暗之中了,我很害怕,因為我已經聞到了尸體的臭味。我崩潰了,我一個女人,一個十七歲的女人,究竟要怎麼在地底活下來,我知道在這里的奴隸會是什麼結果,我們會在黑暗中變瘋,我們會為了礦脈中的草而失去人性,我們會吃人,吃尸體,吃一切能吃的東西,只要我想活下來,我就得變成怪物,變成禽獸,吃臭肉,甚至如傳聞一般,互相吃著胳膊,吃著內髒,吃著排泄物

我的信念在那一瞬間被擊潰了,我想要活下去啊!

一點火光在我們之中綻放了,我們驚呆了,下意識的撲了過去,有個人大叫道︰「別動!留著火,這是我們活下去的希望!」

所有人都怔住了身子,我們小心翼翼的,將那一點火光當做自己最寶貴的東西。

「大伙,我是個倒斗的,懂點地下路子,我們都想活,我有火石,但沒有太多可以燒的東西,我們每個人都湊一點,隔一段時間就點些火出來,大伙一定不要放棄希望,記著我們最想做的事情,這里礦脈很多,我們挖到別處去。」

那人的話,一直響在我的心頭,我又重新記起了自己出海的緣由,我記起了自己的家鄉——韃陽城。

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下呆了多久,但我的眼楮還是明亮的,我們吃草,沒有發生過任何的爭搶,雖然我們都快餓瘋了,有人死去,我們會挪動起疲憊的手腳,去挖一個坑,將他埋了,在地下挖坑,荒唐,但無可奈何。

當接近崩潰的邊緣時,我們就從衣服上撕下一塊布,用火石點燃,靜靜地坐在旁邊,盯著,一直等到火熄滅,我的希望越來越渺茫,但一直仍在,我想著,如果那火永遠也燃不起來了,我也一定要出去,一定!一定!

那天火變大了,成了光。

我從來不知道光會帶給我怎樣的力量,但從那天起,我的生命再也離不開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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