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許多小東西也能致命

作者︰不做打工人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第二百五十三章 許多小東西也能致命

「我要用一種較為溫和的方法嚇走他,否則刺激太過激烈的話,這頭野牛會瞬間化身牛魔王。」

如同王宇所說的一樣,這只野牛非常敏銳,兩者相隔50多米遠,野牛便已經發現了王宇。

原本悠閑躺在泥潭中的身體,快速地站起身,一雙眼楮死死盯住王宇。

盯著王宇看了一兩分鐘,見他沒有動作,這只野牛漸漸放下警惕,不過卻也沒有重新躺下。

而是繼續站在那里和王宇對峙,並且時不時發出低沉的叫聲,企圖嚇走他。

見野牛穩定住情緒後,王宇輕手輕腳地取出匕首,然後將匕首放在身前,不斷調整角度,讓刺眼的陽光折射在野牛身上。

果然,匕首折射出的刺眼光芒,讓盯著王宇的野牛下意識撇開腦袋。

王宇就這樣靜靜的站在那里,連聲音都沒有發出,只是不斷調整匕首角度,利用光線刺激野牛。

這種方法相對溫和許多,不會讓野牛感到危險,很快,野牛就受不了不斷閃爍的刺眼光芒。

低吼一聲後扭頭離開,不一會,便消失在王宇的視野中。

直播間里的觀眾見到這一幕,紛紛發起彈幕,其中還摻雜著一些禮物。

「野牛︰可以,非常的強勢,閃瞎了老子的24K鈦合金牛眼。」

「其實野牛並不是被陽光閃走,他只是認出了宇爺。」

「野牛︰哪個蠢貨用?閃光、彈閃我……臥槽!是宇爺!快跑!」

「這野牛回去可以吹一年了。」

「貝爺︰今天不想吃牛肉,趕緊滾,不要逼我動手。」

趕跑野牛後,王宇連忙走到泥潭邊,指著泥潭中心渾濁的泥水,對著直播鏡頭說道︰

「這個泥潭的水,每天都被大量動物喝過,其中有無數細菌和寄生蟲,即使燒開了,我也不敢喝。」

說著,王宇蹲子,抓起一把淤泥均勻的涂抹在胳膊上,同時解釋道︰

「雖然水不能喝,但是這些淤泥對我非常有用,非洲大草原上的太陽非常毒辣,並且海拔高,紫外線強烈。

我的皮膚已經開始有曬傷的前兆了,如果不采取措施,後果會很嚴重。」

淤泥的粘性很強,王宇將自己的腦袋,脖子以及胳膊,這些在外的皮膚,全部涂抹上泥漿。

此時此刻,王宇完全變成了一個泥人,看上去非常喜感。

「呼!」

站起身,王宇長出了一口氣,語氣嫌棄的說道︰

「泥漿里的味道實在太難聞了,一直在我鼻尖徘徊,不過,這些泥漿能救我一命,味道難聞這些小事,也就可以忽略了。」

大草原上的一切景象,都在高溫下變得扭曲,行走在茫茫大草原上,王宇對著直播鏡頭,繼續科普道︰

「在非洲,可以殺死人的不單單只有體型巨大的野獸,還有許多小東西也能致命,蚊子和采采蠅就是其中的代表。

每到夜晚來臨,鋪天蓋地的蚊子就會出現,被他們叮咬,會有幾率感染瘧疾。

整個非洲大草原上,有1.9億人感染瘧疾,每年死于瘧疾的人數高達40萬人,這還是各個國家城市中統計的數據。

還有許多原始部落,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統計,否則,這個數字還會更高。」

「除此之外就是采采蠅,這些蒼蠅如同蚊子一樣,並且不論公母,都依靠吸食血液生存。

被他們叮咬,會有70%的幾率感染錐體蟲,從而引發昏睡病。」

說到這里,王宇停頓了一下面色,嚴肅的說道︰

「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昏睡病,這是一種由寄生蟲感染的恐怖疾病,一旦染上昏睡病,就像中了詛咒一樣。

身體機能漸漸退縮,出現月兌力,頭暈等癥狀,並且伴隨強烈的嗜睡,這種病如果早期被發現,治療成功率還是比較高的。

但是一旦到了中晚期,治療成功率非常低,並且這種病的致死率非常高,即使在治療的過程中,仍然有高達30%到70%的死亡率。」

「就在前幾年,有一個原始部落,整個部落一共80多人,全部死亡,而造成死亡的原因,就是昏睡病。

在非洲大陸這樣惡劣的環境中,尤其是旱季,患上昏睡病幾乎等于死亡,因為一個人不喝水,撐不過3天。

加上這里炎熱的高溫,甚至兩天內就會導致人死亡,大多數昏睡病患者,都是在睡夢中被渴死或餓死。」

王宇抬起胳膊,上面厚厚的泥漿已經被曬干,如同一層盔甲覆蓋在皮膚上。

「這些泥漿,不但能保護我免于被曬傷,還能抵御蚊子和采采蠅的叮咬。」

太陽漸漸西斜,余暉染紅了天邊的晚霞,看樣子,明天會是個艷陽高照的好天氣。

但是此刻,王宇卻沒有心思理會這些,他的胃里正不斷翻騰,饑餓感如同潮水一波一波涌來。

人不吃東西,可以支撐七天,按照王宇現在的體質,不吃東西的情況下,他最多可以堅持10天,甚至更久。

但是,這並不代表他不會感到饑餓,尤其是,他身體細胞活躍程度遠超常人,每天需要補充的能量,也就更多。

站在夕陽下的大草原上,王宇抹了把臉上的汗水,環顧四周後,皺眉道︰

「大約還有一個小時左右就要天黑了,我得趕緊找到休息所,然後盡可能地找到些食物。

我討厭饑餓的感覺,因為他會影響我的情緒和思維,從而做出一些危險的事情。」

非洲大草原上動物很多,非常多,但前提是,你能夠抓住這些動物。

在王宇前方大約200米外,一群斑馬正悠閑的漫步,時不時低下頭啃食幾口碧綠的青草。

一只斑馬,足夠王宇吃上一整個星期,不過,想要抓住他們非常困難。

斑馬的奔跑速度每小時可以達到75公里,在逃命時,甚至可以達到90公里每小時。

尤其在這樣一馬平川的大草原上,他們的速度能甩開王宇幾十條街。

兩條腿的生物永遠無法跑過四條腿的生物,這是自然界幾千萬年不斷進化而來的結果。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