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6章 你認真的嗎?

在隋絮離開之後,梁子青和伊琳也隨之離開,不過他們在咖啡廳的這段爭論被人拍了視頻發到了網上,隋絮和梁子青之前的一段對話沒有錄到,很多人不明所以,甚至還有人猜測是不是男方出軌什麼的。

但是上傳視頻的博主站了出來,「前面有一大段話我是沒有錄到的,女方提出的條件是兩百萬彩禮、給自己弟弟落燕京戶口、國企高管,男方不同意,女方就覺得是男方不愛自己了。」

由博主復述出來的這段話,真的是震驚了所有人的三觀,人家娶的是你又不是你弟弟,憑什麼要給你弟弟落燕京戶口還要給他提供工作啊?

這段視頻在各個社交平台都傳播了開來,很快就有人認出了視頻中的男主角是知名法律人梁子青,同時也是蘇亦淺的圈外好友。

網友們各自發表意見,但大都是在抨擊女方,然而很快風向就有了一點變化,有人開始指責梁子青。

「這些東西你又不是不能做的,就像你前女友說的,你這根本就是不愛她吧?還這麼快就找到了下家,誰知道是不是在這之前就已經暗度陳倉了。」

「那個叫小慧的,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你看到別人就是什麼樣的。人家的確是有這個能力做到,但是憑什麼呢?他要娶的是這個人,不是娶一個家庭,他沒有那個責任去幫自己的妻子養弟弟。」

「幸好他自己就是個律師,不然的話,說不定還真的會被對方給坑了吧。」

「視頻里面那個外國女生說的也很清楚啊,她只是喜歡梁律師而已,而且才剛認識一天,就算是他們因為這個一見鐘情在一起了,那也是在分手之後,什麼就出軌了??」

梁子青有自己的微博賬號,之前的時候還給蘇亦淺轉發過微博之類的,但是因為這兩年工作越來越忙,再加上談戀愛,他很久沒有登過這個賬號了,這次發現視頻熱度這麼高,網友討論量這麼大,他只能找回密碼,發了一條微博。

@梁子青︰首先很抱歉,因為我的私人事情而佔用了公共資源,我不是藝人,只是一個普通的律師。事情的大概,我想網友們已經在視頻中了解到了,如網友們所說,我無法承擔起照顧自己妻子一家人的責任。分手是我提的,17號的下午三點十一分,我對隋女士當面正式提出了分手,隋女士當時也同意了。所以請不要污蔑我,也不要污蔑我的朋友。再有,這是我的私人事情,多謝大家關心,我會把它處理好的。

蘇亦淺讓工作室那邊通知了各大營銷號讓他們不要轉發相關微博,讓熱度自然的降下去。

她放下手機看向坐在自己對面的伊琳和梁子青,微笑著問道︰「親愛的伊琳小姐,請問你是認真的嗎?」

伊琳點頭,托著下巴開口,「我當然是認真的,在這之前我就已經決定好要來華夏讀研究生,現在我只不過是多了一個留下來的理由。」

「需要我提醒你嗎?一周後你父親將會訪華,如果讓你父親知道了你的決定,會有什麼樣的事情發生呢?」蘇亦淺嘆了口氣,其實這話她是不想說的,但是不想說也得說啊。

听到她的話,伊琳卻是聳了聳肩,「談戀愛是我自己的事情,跟他有什麼關系?再說了,我覺得梁也很優秀啊。」

在一旁听著的梁子青只覺得有些頭疼,「伊琳,你現在連我是個什麼樣的人都不了解,只見了我一面,你就覺得自己喜歡我,也許你只是單純的對于我外表有些欣賞呢?」

伊琳轉頭看向他,很認真的樣子,她說,「我可以慢慢了解你,這對于我來說不是難事。」

「但是……」梁子青剛要開口就被伊琳打斷了,她笑了笑,「我知道你想說對我沒有好感,沒有關系,我們可以先成為朋友,反正我是在追求你,至于答不答應,看你自己的想法。」

包廂里一時間有些安靜,蘇亦淺輕咳一聲說道︰「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我們現在先吃飯,這一家的川菜非常不錯,伊琳你不是很喜歡吃辣嗎?來,嘗嘗。」

因為是工作室那邊幫忙處理了一下這件事情,所以等網上又掀起波瀾的時候,那邊也是最先得到消息的。工作室的宣傳妹子給蘇亦淺打了電話,告訴她網上突然有了一批人在帶節奏,意圖很明顯,就是坐實梁子青出軌的事情。

掛了電話,蘇亦淺抬頭把事情說了一遍,梁子青眉頭緊皺,坐實他出軌對于哪些人有好處呢?隋絮一家人?或者是說……自己的對手?

梁子青瞬間反應了過來,「應該是四方律師事務所,我們雙方在業務上有些許的競爭關系,而且四方律師事務所的幾名高級律師,都曾經在我們工作室的律師手里吃過虧,好不容易抓到我一個把柄,他們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他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帶節奏,努力的編造所謂的證據,當時你跟他提分手的時候,有沒有留下什麼影像或者是音頻證據?」秦陌開口問道。

梁子青搖搖頭,他當時整個人的狀態都不對,怎麼可能會想到要錄音呢?而且他當時是當面跟隋絮提出的分手……等等!

梁子青眼前一亮,「我當時是約她在了她最喜歡的一家女乃茶店,本來是想著如果她能放棄那些條件的話,我們還能再試著相處一下,但是看到她絲毫不覺得自己有錯的時候,我就直接提了分手。」

「去那家女乃茶店,拿到當時的監控錄像,如果能證明你的確是在17號跟她提出的分手,那麼什麼狗屁出軌,他再怎麼編造證據也無法坐實」蘇亦淺輕笑著,至于伊琳這邊,她是跟自己一起來華夏的,之前也從來沒有跟梁子青產生過交集,對方想偽造證據都做不到。再說了,如果那個四方律師事務所真的敢因為這件事情就去偽造證據的話,那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重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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