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四章——田嚴的獲釋

作者︰松平修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12月1日,星期四,東京工業大學的食堂里。

「這個領域……老實說,我並不是專家,」大約五十多歲,西裝革履的中年人坐在千羽對面,這樣說道。「不過我可以為你進行一下溝通,讓你去和我的一位在這方面比較有研究的師弟見一面。」

「那就再好不過了!」千羽連忙點頭。「果然我在這方面還是有些吃不太準——」

坐在千羽面前的就是他的教授——無論是之前出國申請的時候,亦或者是現在,他都為千羽提供了不少幫助。

就在他們聊著學術上的問題的時候,教授卻將目光轉向了一旁的電視上。

「?」千羽轉過頭去,發現電視正在法律頻道上,而內容竟然是一條連他都有些了解的新聞。

突發實時新聞!!!就在剛才,田嚴靜岡地方法院決定暫停執行石田的死刑和拘留

田嚴?這好像……是妃阿姨之前曾經接手,卻也因此而連事務所都被襲擊了的那起案件……

正當千羽回憶起這一點的時候,畫面已經切到了采訪錄像上。

「在事件發生一年多以後發現的帶血的襯衫以及其他衣物,這些東西都曾經被認為是用來定罪的最有力的證據,」一名被標注了靜岡地方法院主審法官的男子在畫面上這樣說著。「但現在,我們發現不能夠打消有關這些衣物事實上是被捏造的證物的顧慮。

「他因為可能是被調查機構所捏造的證據而定罪,因此我認為進一步對他拘留是無法容忍的,違背了最基本的正義的事情。」

「怎麼,」坐在他對面,教授看了千羽一眼。「你也對這個感興趣嗎?」

「啊,是的,」千羽連忙點頭。「那個……我的一位朋友,她的母親就在田嚴的法律援助團隊當中,所以我對這件事情也有一些關注……」

「那很好啊,她是一位英雄,」教授很是贊許地點了點頭。「老實說,這起案件從一開始就是一件徹頭徹尾的構陷,田嚴從最開始就是無辜的!」

當教授表達著自己的意見的時候,千羽突然想起來為什麼他對這件事情的意見會這麼大了——教授雖然最終選擇了機械工程專業,但他曾經的理想是做一名律師。既然是做律師……那肯定對于這種檢察官有可能偽造了證據的案件深惡痛絕,下意識地將自己的立場鎖定在辯護方那邊。

不過,這個時間點的話,或許他們應該也在關注這件事情吧?或者……或許他們在更近的距離上密切關注這件事情也說不定?

……

千羽猜測的沒有錯,在這種事情上,妃英理得到消息的速度要比他這種普通人快多了。

葛飾區,東京拘置所。

這一天,平素都非常清靜的門口,聚集了一大群人——他們有的人是記者,有的人是律師,還有些則是從消息靈通的親友那里得知了消息的熱心觀眾。

在距離門口最近的地方,是一名看上去已經年過六旬的老太——她是田嚴的姐姐,秀子,在從法院內部提前得到了消息之後便千里迢迢從靜岡趕到這里,迎接自己被關押了接近三十年的弟弟。

而在她的身後,是那些為他們提供了法律援助的律師——站在距離她最近的地方的,便是因為同為女性,而且在案件過程當中立下了不少功勞的妃英理。

「他們……」秀子女士看了一眼旁邊正在盯著這邊的記者們之後,小聲對旁邊的妃英理如此詢問著。「阿嚴還需要多久才能……」

「應該很快就可以了,」妃英理笑著安慰秀子女士。「根據我的同學的說法,正在進行最後的手續,他馬上就可以走出來了,所以還請您耐心等候。」

「好的,」秀子女士的情緒有些激動,連手都有些顫抖了起來。「不急,不急……保持耐心就好。」

就在外面的人群如此焦躁不安的時候,不知道是那個眼尖的人先發現了拘置所里面的動靜。

「來了,來了!」

「!」秀子女士和妃英理都立刻如條件反射一般地看向前方。

在她們目光所及之處,兩名警察陪同著一位步伐有些蹣跚的老人正從拘置所的門口向外走來——毫無疑問,這正是他們所等待著的田嚴。

「阿嚴……」秀子女士喃喃道。「阿嚴……」

「秀子女士……」妃英理輕輕攙扶著秀子女士的手臂。「不用急,他馬上就會出來了。」

「扶我過去,」秀子夫人看了一眼妃英理。「我想過去,應該可以吧?」

「……」妃英理看了一眼看守著他們面前的鐵門——這里是拘置所,當然有這樣的配置——的守衛。

「很抱歉,我很能理解您們的心情,」門衛嘆了一口氣。「但還希望您能夠體諒一下我們。」

「夫人,別急,」妃英理在心底嘆了一口氣,又開始勸說秀子夫人。「您已經等待了快三十年了,再等待三十秒而已,又何必太著急呢?」

「好的,不心急……」秀子夫人只是死死地盯著正在向外面走來的自己的弟弟,強裝著鎮定。「不心急……已經等了二十八年了,不用太著急,不用太著急……」

一邊這樣喃喃自語著,她的淚水一邊逐漸充盈了眼眶。

越來越模糊的視野中,她看著自己的弟弟越來越近。

直到最終,陪同著田嚴出來的警察將欄桿大門上的一處小門打開,示意田嚴自己走出去。

還沒等秀子夫人說話,妃英理就已經攙扶著她向那邊走去。直到秀子夫人最終與田嚴相擁而泣的時候,她才稍稍退後,用極為欣慰的目光看著面前的兩人。

從1966年到現在,整整28年過去了。只是一個檢察官為了自己的一次小小的成功起訴履歷而偽造的證據,便將一個無辜的大活人以死刑的罪名囚禁在監獄里28年。從30歲到58歲,他人生中最年富力強的28年被在監獄當中消耗殆盡。

直到現在,才終于有一位法官願意重新撿起卷宗,對著早就已經可以弄清楚的文件再多看一眼,然後得出一個傻子都能給出的顯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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