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還是流浪漢

此時林芸又狐疑地探頭進來,問道︰「李總,您…」

林芸剛進來就看到李總對秦時點頭哈腰的,頓時心生疑惑。

李清秋見狀,明白這位大佬能來林氏做女婿,必定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于是立刻識趣地站直腰桿,笑道︰「不好意思林小姐,我和秦先生聊了會天。」

「那…秦先生。」

雖然知道這是在幫秦時隱瞞身份,但當秦先生三個字從自己口中說出來的時候,依舊是心虛得不行。

這可是峰哥背後的大佬啊!按理說,叫秦爺都不為過!

秦時會意地點了點頭,起身說到︰「李總,那咱們下次再聊。」

林芸是越听越糊涂,這李總和秦時有什麼好聊的…

但李總在場,自己也不好多問,便說到︰「李總,我給您帶路。」

李總慌忙擺手,邊走邊說︰「不用麻煩,李某先行告退。」

李清秋出門後便看到林氏集團的高管們聚集在門外,似乎在等待著他。

想起秦時囑咐自己的事,李清秋臉色一沉,那份霸氣又一次展露出來。

「李總…您…」

林志豪上前支支吾吾地說道。

李清秋瞥了一眼林志豪父子,眼神不怒自威。

「從現在開始,這項合作必須由林芸小姐全權接手,如果中途更換了負責人,合作終止!」

林志豪唯唯諾諾地應著,但一旁還是有個別職員的竊竊私語傳進了李清秋的耳朵里。

「還有,我听說你們公司在傳林芸小姐的謠言,這種人我不希望在林氏集團見到,可別忘了,你兒子上次闖進我們公司的事,我還沒找你算賬呢。」

林志豪聞言,惶恐不已,確實,林江上次去世紀集團談合同,鬧得很不愉快,若是被李總記恨在心,恐怕自己後半生都沒有好日子過了。

「你!你!你!還有你!你們都被開除了!」

為了保命,林志豪慌亂之下隨便指了幾個人,在這之中,也有不少公司高管,當然不包括林江。

但跟李總的實力相比,那幾個高管根本算不了什麼,畢竟李總旗下很多分公司都在為林氏提供合作,只要李總一句話,林氏集團就將面臨倒閉。

「啊?…」被指到的那幾個高管一時間手足無措,要說散布林芸的謠言,恐怕林氏集團的所有人都要算一號,為什麼我們幾個就這麼倒霉…

而且,就說了林芸幾句,至于開除這麼多人嗎?況且還是另一個集團老總做的主,這讓那幾個高管簡直欲哭無淚。

「李總,您看…」

林志豪又戰戰兢兢地問道。

李清秋大手一揮,沒有留下半句話,便揚長而去。

剩下林志豪站在原地,笑容逐漸僵硬,喊道︰「都給我該干嘛干嘛去!」

眾人嘩然散去

「爸,這林芸到底是李總的什麼人?」

看今天李總對林芸的態度,就肯定不是情人關系,沒有半點的曖昧,從李總的眼神表情和行為上看,只有無限的尊敬,甚至帶有一絲恐懼。

李清秋是南城公認的首富,論權力,可能還有一二與之媲美,但論財力,李清秋敢稱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而且一般人不知道的是,李清秋不但生意做得大,而且在暗處的人脈和勢力也是不容小覷的,可以說黑白兩道都是混得有頭有臉的人物。

林氏集團在他面前,簡直不值一提!

可為什麼林芸一個小小的公司經理,能讓李總如此對待?

憑什麼!她有什麼資格!

「一定要把林芸和李總的關系查清,不然我們的計劃就全完了。」

林志豪眼中冷芒暫露,說道︰「按現在這個情況看來,沒有查清楚原因之前,我們還不能輕易動這個林芸。」

「不行啊,爸,我的仇您得給我報啊!」

林江都快氣哭了,自己受了這麼多委屈,就是為了今天能揚眉吐氣。

這可倒好,氣沒吐成,反而受了更多委屈。

「閉嘴,跟林氏集團相比,你那點破事不值一提。」

林志豪不耐煩地撂下這麼一句話,便離開了。

會議室里,林芸的目光一直落在秦時身上,腳步踱來踱去。

「怎麼?我像怪物嗎?」

「不啊,自從你來了之後,又是打了林江,又是讓大伯來求我,現在李總對我又是這個奇怪的態度,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

林芸實在是想不通,堂堂世紀集團的董事長,南城最有錢有勢的人,怎麼會突然對自己低三下四的。

而且以往談合作的時候也沒出現過這種情況,這一切都發生在秦時出現之後,要說和秦時半點關系都沒有,林芸絕對是不肯相信的。

但要是說是秦時搞的鬼,一個流浪漢又怎麼會和李總攀上關系了?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有關系,回想起李總那個卑躬屈膝的樣子,放眼南城,又有哪個人能做到這種地步呢?

秦時見到林芸的大眼楮閃爍著期待的目光,死死盯著自己,不禁低頭笑道︰「好吧,你還是蠻聰明的,這件事卻是和我有關系。」

林芸恍然大悟,瞪大了眼楮,右拳錘在左掌心上。

「對吧!我就說!你和李總是親戚!」

秦時看到林芸那個自鳴得意的樣子,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那倒不是。」

秦時故意裝作神秘兮兮的樣子說道︰「你不知道了吧,之前李總一窮二白的時候,差點讓人打死,是我救了他,還幫他報了警。」

秦時其實是想暗暗地提示林芸回想起當年那件事,而林芸卻好像絲毫沒有記起,並且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雖然听起來很不真實,但是比起之前發生過的種種,這倒也不算什麼。

而且,如果按秦時說的去想,一切反而顯得順理成章了。

听聞這話之後,林芸對李總又有了幾分崇拜。

三年時間,人家李總從一個流浪漢,發家成為了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在南城呼風喚雨,任誰都要對他敬重。

多麼勵志的故事啊!

反觀秦時,同樣的三年時間過去,他還是個流浪漢。

話雖這麼講,但林芸也並沒有絲毫瞧不起秦時,畢竟從這段時間的相處過程來看,秦時的為人正直,做事果斷,有責任心。

最重要的是,只要和林芸一家有關的事,秦時都會挺身而出。

「好啦,等到以後,你就什麼都明白了,今天上午合約談的很成功,咱們去慶祝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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