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6章 歌女(4)

這其中有一部分錢是預支的,為此她和仙樂斯簽訂十年合約。

也就是,她至少要在仙樂斯唱十年,否則會賠償一大筆違約金。她當時沒想那麼多,只覺得這是唯一一個能解決家里困難的辦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年前收她為學生的女人,就已經不在仙樂斯了。

後來她地位越來越高,還托人打听過,也沒有那個女人的下落,就連仙樂斯的老板都不知道情況。

唯一知道的是,那個女人用很大一筆錢,為自己贖身。

等母親吳鳳病好,知道這一切之後,氣得火冒三丈,每天都過來讓她回家。

她已經和仙樂斯簽訂合約,就算沒有簽訂,人家預支了錢,她怎麼能回家呢?

再說,家里需要錢的時候還多,父親的爛帳,弟弟妹妹要上學。

心知吳鳳的固執,她干脆搬去了仙樂斯。

吳鳳見她這樣執拗,也揚言道,只要她一天在仙樂斯,就別回那個家,那個家干干淨淨的,不能有污穢的玩意兒。

她從住在仙樂斯的小房間,到後來越來越紅,仙樂斯安排她住進豪華的大別墅。

人好像變化很大,唯一不變的就是,她沒有忘記那個家。每個月按時給家里生活費,弟弟妹妹學費是她出的,另外還會偶爾補貼一些。

或許是因為吳鳳的影響,幾個弟弟妹妹對她都不冷不淡的,尤其是小妹唐思,覺得她是攀龍附鳳之人,為了錢什麼都願意做,是吳鳳所說那種不干淨的人,對她的態度非常不好。

唯一對她如同以往的,應該就是大哥唐又輝了。唐又輝偶爾會來看到,每次見到她,都會說一句,苦了她了。又叮囑她,要是做不下去了,就別做了。

還說,他已經在幫大老板做事,將來出人頭地之後,就過來幫她贖身,給她說一門好的親事,讓她風風光光的嫁人。為此,大哥一直都沒有娶妻子,覺得自己還有許多事情做,不能耽擱人家好姑娘。

可惜的是,大哥後來意外死了。

大哥的死,家里就更沒一個幫她說話的人,甚至家里人還覺得是她害死了大哥。

吳鳳是這樣說的︰「老大要不是為了你,會跟著老板東跑西跑,最後遇到意外嗎?老天每天都在念叨,一定要賺大錢,讓你離開仙樂斯,他要是不管你,就沒今天這事。」

爛賭鬼父親唐春翔也指著她的鼻子罵︰「你就是喪門星。」

兩個弟弟都很沉默,倒是沒有說什麼責怪的話,只是從他們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們確實在怪她。

唐思就比較激動了,直接罵她︰「你的靈魂已經被金錢腐朽了,都是因為你,要不是你大哥就不會那麼辛苦,出現意外了。」

或許她真的覺得,這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心里很內疚,更要好好的照看這個家了。

後來,小妹唐思和一個打架斗毆的窮小子相戀,還說什麼自由戀愛,什麼浪子回頭,一定要和對方在一起。

吳鳳當然是不同意的,她覺得自己的女兒好歹是個大學生,將來的對象怎麼都應該是個有學識的。

再怎麼都不能是一個一天只知道打架斗毆,惹禍的窮小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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