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有禍一起抗!

「署長,獵豬行動出岔子,我覺得主要責任在家駒,若非他搞個人英雄主義,拼命追逐朱滔,朱滔根本不會那麼瘋,把車開進棚戶區,弄的雞飛狗跳不說,還損壞了大量財物……」

文建仁辦案能力不行,甩鍋能力一流。

昨天的獵豬行動,明明是他暗中攪局,險些放跑主犯朱滔,這會還能避重就輕,將主要責任推給陳家駒。

一番話下來,氣的家駒鼻孔直冒煙。

「你還說?」

陳家駒惱羞成怒道︰「昨天要不是你擅離崗位,帶人沖上來橫插一竿子,我和東仔早把朱滔給抓了,這分明就是你的責任,居然還好意思推給別人?」

「你這麼說什麼意思?」

文建仁眉間露出一絲慌色。

他也知道昨天表現的太過火,讓一些人懷疑自己的動機,只是找不到直接證據,所以沒人多說什麼。

正如一旁的東仔,始終閉口不言。

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文建仁根本不怕陳家駒,怕就怕,林署長和彪叔听了起疑心。

咚!

林雷蒙拍了拍桌子,呵斥道︰「好了,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嘟!

辦公桌上的電話,忽然響起了起來。

林雷蒙瞥了文建仁一眼,抄起電話︰「什麼事?」

「公共關系科的madam來了。」

「請她進來。」

推開房門。

一名穿著警裙的文職女督察,捧著一份文檔走了進來。

女督察開口道︰「署長,記者已經到齊了。」

「家駒,這件案子由你發言。」

林雷蒙說這話的時候,給了外甥一個歉意的目光。

潘浩東是整個行動中,出力最多、功勞最大的哪位,緝拿主犯的陳家駒,只不過是撿了便宜,若不是東仔用飛刀干光朱滔的人馬,陳家駒最後哪能那麼輕松抓捕主犯?

按理說。

這件案子的發言人,應該交給東仔才是。

交給家駒,完全是在避親。

當然,潘浩東立了多大功就有多大功,一點都不會少。該升職就升職,該加薪就加薪,這點林雷蒙絕不會坑自己外甥。

「我?」

听到自己當案子發言人,陳家駒喜中帶憂︰「我不行啊!」

「我們已經預備了發言稿,你照著念就行了。」

公共關系科的madam說道。

「家駒,你跟她出去把發言稿背熟了。這里沒你們的事,都出去吧!」

「yes,sir。」

支走潘浩東、陳家駒等人。

林雷蒙留下彪叔,道︰「上面說家駒的表現,重振了我們警察的威風,決定捧紅他。」

「呃~~」

彪叔表情有些意外。

林雷蒙繼續說道︰「待會記者完了,你帶他去拍招生海報。還有,盡快安排他上少年警訊和電視台的訪問……」

「讓家駒成為模範警察?」

彪叔詫異道。

「沒錯。」

林雷蒙點了點頭。

「可是獵豬行動,東仔才是功勞最大的那位,而且他形象非常好,在警校受訓時各項成績第一,我覺得東仔更適合成為模範警察。」

彪叔還是東仔比較靠譜,家駒辦案能力不錯,就是太容易闖禍,一旦被好事的記者,把家駒以前辦案時,搞出的種種破壞報道出來,反而會影響警隊的形象。

畢竟,警察是人民的公僕,不是家具破壞者。

「東仔的確更適合當模範警察,不過模範警察容易招人嫉妒,而且……太出名,今後辦理一些案子,有暴露身份的風險,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林雷蒙一本正經的回應道。

他這是把風險嫁接給陳家駒,庇護自己的親外甥,話卻說的冠冕堂皇,彪叔不禁翻了翻白眼。

得了。

有功勞不錯過,有風險給別人,這很雷蒙。

不愧是當年的小機靈鬼。

當初,林雷蒙考入警隊的時候,彪叔已經是督查了,雷蒙還在他屬下干過一段時間,兩人關系莫逆,深知對方的脾性,默契十足。

他們聯起手來坑人,別人還得感恩戴德!

……

重案組。

潘浩東回到辦公室,走到劉保強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阿強,出去走走?」

劉保強起身道︰「去哪?」

「上街,隨便溜達。」

「行,開你車。」

劉保強答應的很爽快。

因為他也有話要對東仔說,重案組辦公廳不是很方便,畢竟,有些話需要避諱著點。

開著霍老板送的豐田佳美,飛馳在寬闊的街道上,向來話比較多的劉保強,竟然陷入了沉默,單手托著腮幫,不知道想些什麼。

二十分鐘後。

西區域多利道路段,一處風景較佳的海岸邊,潘浩東停好車,拎著兩罐啤酒,隨手遞給劉保強一罐,邊走邊說︰「阿強,我想查文sir。」

劉保強動作戛然而止。

他怔怔地看著潘浩東,楞了好長一會,適才開口笑道︰「東仔,你真不愧是我的搭檔,居然跟我像一塊去了,剛剛我還在想,怎麼跟你開口呢!」

「文sir昨天擅自離崗,帶著你們沖進巷子,看似英勇的舉動,卻透著種種怪異,他肯定有問題。」

「沒錯,昨天文sir左手中彈,卻松掉右手的配槍,捂住左手傷口,如若是在平時很正常,可在和毒犯火拼的時候,卻顯得非常突兀且不理智,但凡有點經驗的老警員,都不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是黑警,否則區區一個朱滔,怎麼可能用匕首劫持一位督察?文sir又不是酒囊飯袋,靠馬屁上位的廢物!」

「我也是這麼想的……」

就這樣,潘浩東、劉保強兩人,在你一言我一語中,達成了共識——查文建仁。

雖然以下犯上不對,但也得分清楚情況。

他們吃的是公家飯,不是文建仁給的飯,文建仁知法犯法,為了掩護大毒梟朱滔,不惜陷下屬于不義,害死一位無辜同僚,那就別怪他們不客氣。

「東仔,這事我必需說清楚,以下犯上忌諱很深,我們要是能查出什麼,自然萬事大吉。可若查不出證據,很容易被文sir倒打一耙,重則開除警籍,輕則升職無望,你可得想清楚。不行,就讓我一個人查吧!」

劉保強自己無所謂,就怕連累搭檔,東仔可是很有前途的新人,未來成就不可限量,要是因為調查文sir耽誤前程,那就太冤了。

一個黑警哪能比的上東仔?

「我想的很清楚。」

潘浩東正色道︰「你我既然是搭檔,就應該共進退,有禍一起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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