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尸骸骨語︰塵埃,落定

涉谷警署里,黑壓壓一片的刑警從里面趕來。

神尾楓走在最前面,日野聰緊隨其後,隨後是拿著鑒定報告的瀨戶禮,以及其他刑事課的同僚們。

白鳥警部與毛利署長站在五樓的辦公室里,眺望著院里的景象,彼此相視一笑。

「下過這場雨,天就該晴了。」不知是誰說了這麼一句。

十幾名滿月復怒氣的刑警將這群記者強行分隔開,戴著眼鏡如八爪魚般胡亂揮舞的早川春田律師也被提溜到一旁,剩余刑警們則圍住了我妻善舞。

我妻善舞揉了揉被砸得通紅的鼻子,拿袖子將鼻血止住,隨後一腳踢開地上的相機,一臉挑釁的看著攔在身前的神尾楓。

「喲,神尾警官,沒想到這麼快又見面了?怎麼,迫不及待想與我把酒言歡,‘踹死’一個了?」我妻善舞比劃了個舉杯的手勢。

神尾楓冷漠看著他,搖了搖頭,「我妻善舞,很不幸的告訴你,你走不掉了。」

「嘿,怎麼著,治不了罪,氣急敗壞了,想強行留人?」我妻善舞滿眼嘲弄,「告訴你,我也不是吃素的,我的律師今天在這呢!」

說完,還跟不遠處整理發型的早川春田默契點頭,雙方彼此拿拳頭捶捶胸口,表示信賴。

「哪怕你把東京最牛逼的律師找來,也沒用了。」

我妻善舞樂了,指著神尾楓,沖周圍的記者們道︰「記者朋友們,這位警官你們可得仔細采訪一下了啊,哎對,拍照拍照……就是他,毆打罪犯,恐嚇我,還威脅我要整我閨女!你們說說看,哪有這麼混蛋的警察,簡直是人渣嘛!」

日野聰趕忙呵斥記者們,「都把相機放下,我看誰敢亂拍!」

我妻善舞說道︰「毆打完犯人,還想強行留下我?你把我當成什麼了?還有王法麼?還有法律麼??」

神尾楓轉過身,看著院里這些記者們,往身上模了模,掏出一張警官證來,展示在所有人面前。

「各位記者朋友,我是涉谷北區警察署刑事課一系的刑警,神尾楓,警號013145,現在宣布一份緊急逮捕通知——

就在剛剛,根據警方最新調查的線索,已經初步確定平成16年在阪田路遇害的山本七惠真正的死亡時間,

是在平成16年7月21日00:20~01:00之間,推翻了先前估算的7月20日晚間遇害的結論。

由此,山本七惠骸骨一案,刑事訴訟時效變更為平成16年7月21日至令和元年7月21日!」

(注︰2019年5月1日,鬼子老天皇退位,德仁即位,前四月為平成31年,後八月為令和元年。)

神尾楓說完,笑了笑,看一眼時間道︰「現在距離最終訴訟時間還剩23小時40分鐘,我妻善舞,現在我以15年前涉嫌殺害山本七惠的罪名逮捕你。」

「日野聰,給這位殺人犯把手銬戴上!」神尾楓看了眼日野聰,又讓瀨戶禮出示鑒定報告,「這是山本七惠當年遇害時,凶手所使用的凶器,經鑒定是你所使用,將作為呈堂證供交由檢察廳。

此外,今天上午,山本七惠的丈夫、當年謀殺案的目擊者幸田文將乘專機抵達東京,他會提供目擊證言,並在成田國際機場對你進行指認,到時會由我們安排車押送你去機場的。」

日野聰掏出銀閃閃的手銬走過來,淅瀝的雨珠落在上面,周圍的刑警用力鉗住我妻善舞不住抖動的胳膊,直到冰涼的手銬掛在他手腕上。

神尾楓拽著他的手銬,冷聲道︰「我妻善舞,現在你已被逮捕,你有權請律師,可以行使緘默權,但你所說的一切都將作為呈堂證供。來人,帶走!」

「你們這是做什麼……」我妻善舞臉色慘白,用力掙扎著,想要掙月兌開手銬和刑警們的束縛,「這不可能……胡說八道,你們胡說八道,不可能……」

神尾楓轉過身,既是對著這些記者,也是在對觀看電視直播的民眾們說話,他指著戴上手銬的我妻善舞,沉聲道︰

「作為一名警察,逮捕罪犯是我們的天職。我承認,在某些時候,法律並不是完全的平等,它會對嫌疑人更有利一些,但我相信,和國的法律會越來越完善,會填補這些漏洞。

我無權制定法律,但是會嚴格執行,我在辦案時犯的錯,會自己承擔,但罪犯犯下錯誤,也休想輕易逃月兌法律的制裁。」

他死死盯住我妻善舞,說道︰「無論你如何狡辯,你的律師多麼巧舌如簧,都無法阻止我將你送進監獄的決心。」

他又看向記者們,「也許現在電視機前,仍有部分像我妻善舞一樣,未能落網、逍遙法外的罪犯,但請大家相信,這些漏網之魚遲早會受到應有的制裁,我們會親手剿滅這些罪惡。

如果他們逃跑,我們會追捕到天涯海角;如果他們想挑戰警方權威,那麼我們一定會讓其嘗嘗最硬的鐵拳;如果他們膽敢朝我還擊,我們就會毫不猶豫的開槍!

請大家相信,這個國家的法律和警察,相信我們的警徽,我們有一顆和你們一樣的心,會流血、會思考、會愛,當然,被壞人的子彈擊中也會死亡。

但我們不是孤軍奮戰,我們有三十多萬個相同使命的兄弟姐妹,共同拋頭顱、灑熱血,他們願意為我付出生命,我也願意為他們付出生命。

我們一起守衛著和平,使好人擺月兌壞人的糾纏與威脅,我們是警察,悍不畏死的警察,在警校宣誓為人民犧牲一切的警察。」

……

根據幸田文的口供以及對當年24h便利店營業員,以及急救車司機的走訪,涉谷警方對山本七惠當晚行蹤及遇害時間做出了最權威的估判——

平成16年7月20日22:00,山本七惠打電話給家里,聲稱會乘電車回家,讓幸田文騎車去銀座車站接自己。

22:20左右,電車提前到站,山本七惠沿阪田路步行回家,與從小路趕往銀座車站的丈夫幸田文陰差陽錯岔開了。

隨後,山本七惠在阪田路某處被尾隨而來的我妻善舞挾持,並強行發生關系,侵犯結束後,我妻善舞又陸續對山本七惠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凌辱與折磨。

至于這兩個小時里,山本七惠遭到了我妻善舞怎樣的羞辱,尸體已成骸骨,警方無從得知,但從幸田文的描述可以知道,在這段時間里,我妻善舞挖好了一個兩米長、半米寬的人形土坑。

人形土坑大約就是在23:00,幸田文離開銀座車站沿阪田路回家後挖掘的,我妻善舞從一開始對山本七惠實施強仟,就沒打算讓她活著。

根據幸田文和幸田夏樹口供,7月21日00:00,幸田文再次從家騎車出發,尋找妻子。

而我妻善舞在折磨完山本七惠後,用事先準備好的獵刀狠狠刺向她,結果由于經驗不足,第一刀捅錯了位置。

然而山本七惠的幸運只有那一次,第二刀,我妻善舞正中月復部要害,並用力轉動刀鋒加速血液的流動,山本七惠痛得死去活來,血液順著月復部大片往外流淌,很快就奄奄一息、昏死過去。

我妻善舞將尸體拋進土坑,準備毀尸滅跡,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在這時,從家趕來的幸田文撞見這一幕,喝止了他的動作。

頭回犯案的我妻善舞驚慌失措,月光下,他清楚看見了對方的臉,對方也同樣將自己丑陋可憎的面孔深深刻進腦海。

我妻善舞逃離現場,連殺人的獵刀都沒來得及撿回去,其實他也明白,就算撿回獵刀,憑著山本七惠身上殘留的體夜及毛發,警方依舊可以對他實施逮捕。

幸田文追過來,抱起躺在土坑的妻子,模了模脈搏,意外地發現還有一口氣,于是他沖向最近的24h便利店撥打急救電話,隨後立即返回查看妻子的狀況。

不幸的是,返回土坑附近時,身受重傷的妻子已經死亡,極度悲痛之下,幸田文選擇隱瞞了妻子的死訊,並將其埋入土坑,趕在救護人員到來以前清理掉了現場。

當救護車趕到時,並未發現任何人,幸田文當時就躲藏在路旁,手里狠狠握著那把用布包裹的殺人凶器,眼睜睜看著救護車搜尋一圈後,以為是惡作劇便離開了阪田路。

經過多方調查走訪,證明幸田文的口供屬實,且當晚他第二次離家尋找妻子時已是隔日零時,所以山本七惠咽下最後一口氣的時間,就是在零時之後。

和國法律規定,無法確認被害人最終遇害時間的,以較早時間為準,不以較晚時間作為公訴時效,也就是嫌疑人有利原則。

這種過于偏袒嫌疑人的狗屁原則,曾一度被稱為和國法律體系的敗筆,可一旦能有明確證據,證實山本七惠的遇害時間是在零時以後,哪怕只是7月21日00:01,僅超過一分鐘,那麼公訴時效也會延長至7月22日00:00。

現在,我妻善舞口供與現場指認照片已取得,殺人凶器及鑒定結果已出,幸田文同意出具目擊證言並在機場指認我妻善舞,證據鏈基本完整,可以將案件移交檢察廳提起訴訟。

案子基本結束。

我妻善舞在被刑警押走時,依然喋喋不休,不肯相信這個事實,但鐵證如山,他真的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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